行政院研擬修改所得稅法第17條,增列「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扣除額擬定為12萬元。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指出,行政院與民進黨團立委溝通後,今天確定細節,不但確定要納入「排富條款」,也確定排富綜所稅率設定在20%以上。Kolas說,;以白話來講,就是月薪10萬元以上的人才是會被排富的對象。

行政院日前舉行政立法協調會報,討論所得稅法是否增列「長照扣除額」,由於會中民進黨立委紛紛反應,應比照「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設定排富條款,行政院今日由副院長陳其邁,與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共同主持開會,再度與立委們溝通,確定納入排富條款,同時排富的適用稅率設定在20%以上。

另外,長照扣除額也確定納入在家照顧者,也就是說無論是,家中聘用外籍看護,或是把失能者送進長期照顧機構,所負擔的費用,以及純粹的在家照顧者,都可以獲得扣除,並採定額扣除。

Kolas表示,為了要減輕家庭的壓力,徹底做到減輕民眾租稅負擔,而且便民,會中一致達成共識,認為應制定一個定額扣除制度,一律為12萬元。

Kolas指出,長照扣除額若上路,預估受益人數有29萬人,稅損預估達20億元,如果本周四排入行政院院會,送立法院審議,並順利三讀通過,預計從今年一月一日起算,明年5月報稅的時候即適用。

(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9.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