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幼教總會總會長何明德指出,幼童安全各方面都要兼顧,若娃娃車的駕駛不謹慎、其他駕駛人不禮讓,就算幼童車改成「裝甲車」,再多的安全配備都是沒有用的。他建議,政府應比照酒駕,加重娃娃車司機違規肇事及其他車輛違規致娃娃車發生車禍的罰則,才有嚇阻作用。

「娃娃車除了要勤保養,駕駛也應該重視。」何明德表示,交通法規有規定一般車輛駕駛人需禮讓娃娃車,但現在的罰則很輕,他認為,應該比照酒駕,至少比一般罰則高出1至2倍以上。除加重娃娃車駕駛人違規駕駛的罰則,也要對一般駕駛人未禮讓造成娃娃車意外車禍事故,有較高的罰則。

中華民國兒童教保聯合總會長謝子元表示,娃娃車的車上都是「豆腐」,孩子輕輕一碰就會受傷,因此開娃娃車的駕駛的壓力比開任何一種車輛都高。此外,駕駛人必須在65歲以下,具備職業駕照,每年要上8小時的駕駛訓練等課程,每年體檢兩次,且要有無肇事和無刑事紀錄的證明,標準已經很高。

「現在已經沒有人要開娃娃車」,謝子元說,現在只有私幼會買娃娃車,公幼和非營利幾乎不會買。但私幼很難找到娃娃車司機,目前高達八、九成駕駛是兼職,甚至是負責人去開。娃娃車駕駛的薪水不高,如果駕駛一旦不小心闖了紅燈,「難道罰則要比照酒駕?」再這樣要求下去,誰還要來開娃娃車?

謝子元說,他自己也開過娃娃車,娃娃車司機是最忍氣吞聲的,在路上都被其他車欺負,不能急煞,不能加速,因為扛著幼兒園的招牌,承受的社會壓力非常大。(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9.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