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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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載因應於台灣一地嚴重的少子女化問題,彰化縣政府祭出每胎的新生兒給予新台幣3萬元的生育補助,實施下來的4年期間,業已燒掉縣庫16億元之譜的經費預算,但是,不少的家長在請領補助款之後,一旦是到了孩子上學年紀之際,便選擇讓孩子遷移到外縣市居住就學,如此一來,生育補助當只是淪為某種的德政,無助益於包括人口數量與素質的整體提升,這也使得相與衍生的議題論述,是有它進一步深究的論述空間。

基本上,對於該項迷失或迷亂的政事施為,相關的考察角度理當是要多元與深邃的,亦即,一方面直指的是乃是當初祭之重利的生育補助措施,究竟有無針對補助的金額、胎次及其可能的改變效果或衝擊影響,確切落實所應該要有的效益評估機制,還是再一次地突顯贏者為大且至上的精英思維?再則,成王敗寇的政治責任,更豈止是主事者的個別榮枯,這當中是否有來自於成熟公民社會對於不合理政見或失當政事措施的必要監督或中介制衡?

連帶地,倘若高齡少子女化已然蛻變成為一項集體的社會事實(holistic social fact),那麼,對於該項國家安全議題的解套與配套,又豈容地方諸侯的各自登山和相互競價,也就是說,相迎人口海嘯的發展危機,諸如社會保險手段、福利津貼措施當可訴諸於由上而下之中央政府的集權做法,至於,像是社會救助手段以及各項的福利服務作為,則是可以藉由授權地方政府以因地制宜於有所權變,畢竟,從個別的縣市到區域之間以迄於全台之內,理當是一項生活共同圈和生命生同體的齒唇相依,以此觀之,家長這一造的拿錢走人舉措,就不是一項突兀行徑,而是一種理性的選擇。

事實上,對於『好康獲得免費福利』的該項生育補助,要加以質問的理當是社會津貼發放本身的正當性、必要性、外部性與排斥性,而非訴諸於像是人籍合一、胎次與人數、補助金額抑或是居住年限等等的技術性討論;連帶地,倘若是用以追求族群共融的社會性促進目標,那麼,生育補助之於少子女化及其相關課題,就當有其映照高齡化之於長者的『就醫』以及少子女化之於幼者的『就學』,及其搭配工作人口之『就業』的總體生養環境,以此觀之,上述每胎3萬元的生育補助政策,顯然忽略了從個人到家庭、從個體到集體以迄於結構性環境的通盤考量,如此一來,少子女化的困境不僅無解,更是直指地方政府稅收狀況可能的財政發展危機,畢竟,每一胎並且是一次性給付的生育補助,此一雨露均霑的社會效果(social effectiveness),除了要回歸到成本效果和成本效益的分殊考量外,從受益對象之間到受益對象之內、預算科目之間到預算科目之內所造成的財政資源排擠性效應,更是突顯此一量化思維的短期效果,特別是加碼的金錢遊戲,除了對賭脆弱的人性外,更是一種政策性福利的荒謬演出。

總而言之,執政無它,說穿了就是老少的「安居」以及青壯的「樂業」,只不過,包括『就醫』、『就學』與『就業』的「安居—樂業」,不應該被切割成為如此的支離破碎,更遑論於對於政治作為一種志業的責任與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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