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師、惡保母全建檔

兒虐事件頻傳,趕在婦幼節前夕,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案。未來托嬰中心應設置監視攝影設備,衛福部必須建立六歲以下兒童死因調查機制;為避免狼師、惡保母危害兒少權益,此次修法也強化不適任人員資訊系統建置,未來兒少機構在聘任人員前須經資格審核,並通報主管機關。

防虐童 警可強制進入

修正條文也明定專業人員進行訪視、調查及處遇遭拒絕,如果合理懷疑兒少有危險之虞,可請求警察機關派員強制進入。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說,希望在母親節之前讓教師法、刑法、家庭教育法等配套修法完成三讀,建構「兒護安全網」。

聘用前審查狼師身分

兒少法第八十一條「防狼師條款」規定,曾犯性侵害、或情節重大性騷擾、性霸凌等,經教育主管機關認定屬實,不一定要經緩起訴處分或有罪判刑確定,都不得擔任兒少機構、安親班負責人或工作人員,經認定應停止聘用。兒少機構聘雇工作人員前,也應檢具名冊,資格證明文件影本,並應附最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證明書。

修法並加重兒虐罰則,虐童或體罰可處六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罰鍰;兒少機構未查證曾犯性侵或性騷擾任工作人員,可處五萬元以上廿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必要時並命其停辦或廢止設立許可。

修法增訂尋親服務

另外,基於許多被收養人成年後希望找到原生家庭,修法增訂主管機關應提供尋親服務,必要時得請求戶政、警政或其他相關機關或機構協助。

對三讀修正案要求托嬰中心設立監視器,衛福部社家署副署長李臨鳳表示,監視器設置位置及如何保障兒童隱私,將在子法說明。

但兒福聯盟基金會政策中心主任李宏文指出,調查顯示,大部分母親認為降低兒虐事件的關鍵是降低師生比,不在於設置監視器。

李宏文說,日本也和台灣有相同的問題,部分私人經營的托育中心,降低成本壓榨員工,師生比節節高升,反而增加兒虐比率。他認為,政府應該要有效管控師生比,建議從現行一比五降低至一比四。

(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9.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