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晴天電子發票愛心碼9595995

 

報導指出台灣一地在全球200個國家當中,出生率的排名乃是敬陪末座,平均每一名婦女只生1.218名孩子,這使得相與衍生出來的結構性意涵,是有加以深究探討的必要。

首先,姑且先不去論斷該項報告所援引統計資料本身的過舊與否,展現在當代台灣地區的社會變遷趨向,所謂出生率的節節下滑一事,已然是讓少子女化所產生的人口海嘯現象,早已成為某種客觀的整體社會事實,也就是說,在這裡的針砭所在就不單單只是聚焦在出生率排名的先後順序,而是持續處於後段班甚或是居於墊底的尷尬排名,指陳出來的乃是上述不斷探低的出生率,早已然是冰凍三尺的一項預料後果,如此一來,從歸因事由到經驗現象以迄於衝擊影響的串聯性思考和通盤性解套,就有它嚴肅看待的必要,畢竟,越生越少的生育型態,其所對應出來的會是包括結婚年齡平均30歲的延後結婚、第一胎生產31歲的高齡婦女及其較難以成功受孕的雙高齡夫妻等等的客觀事實,如此一來,像是生育津貼、育兒補助、準公共化托育服務等等林林總總的誘因手段,自然是有必要重新回歸到『婚—生—教—養—衛』背後所糾結主觀認知的「意願問題」、客觀條件的「能力問題」及其生長環境的「結構性限制問題」等等的綜融考察,藉此找到較為可行的解決對策。

遠地不說,如何因應國人偏向於以有婚姻關係為前提的婚生子女現象,這使得『願婚』的誘因條件理當是要優先於『樂生』和『能養』的各項福利服務方案設計,連帶地,從不生到少生與多少的生育模式,這除了是讓『樂生』的認知態度得以順利嫁接在表相的生育行為上,對於不同胎次的生育補助一事,是否也要直接對賭於第三胎的乘數效果,這一點是有待商榷、議論的,畢竟,連第一胎都不想生以及生第二胎的意願更是不高,又要如何覬覦第三胎之一次性給付的生育獎勵?換言之,在這裡的另類發想是否也包括對於所有新生嬰兒不到5%的未婚生子女現象,有其進一步的擴充空間?至於,提高出生率一事,背後所牽動的人口數量之增加及其人口素質之提升,兩者所呈現不對稱的拉扯關係,似乎也突顯了在對抗少子女化或人口負成長一役上,政府公權力已經是處於無計可施的黔驢技窮之境,更遑論於未成年生育、經濟弱勢生育以及其他非典型生育行為,因為欠缺社會性投資的保護措施,以至於,到時候所多生的新生嬰兒,是否反而會增益更多外部成本的社會代價。

總之,對於出生率持續低迷的台灣社會來說,該項「世界人口綜述」的排名報告,雖然不至於叫人多所驚悚,但是,對於生得少一事所牽動的也不應該只是聚焦在排名位置的順序上,而是針對人口增減的世代薪傳議題,如何從自然增減到社會增減、從個體的少生到集體的少子女化家庭以及整體的高齡少子女化社會、從物質誘因的加碼到精神層次的充權、以迄於包括『婚—生—教—養—衛』的總體考量,藉以進行整全多層的變革工程,以此觀之,相迎短期之內所較難逆轉的多生現象,政府的應變措施又在那裡?

(本文並且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本文經王順民授權歡迎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