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貞玫
(中國文化大學學士後社工學分班學生)

綜合外媒報導,在2018年12月29日美國亞利桑那州鳳鳳城(Phoenix)哈辛達療養院(Hacienda HealthCare),發生女植物人遭性侵懷孕產子的離譜事件。這名女病人在14年前因溺水意外幾乎喪命變成了植物人,雖然她24小時全天候地被照料,每日有許多人出入其病房,但是,過去10個月期間都沒有人員察覺她懷孕,有療養院員工指出,直至該名女病人臨近分娩發出呻吟,才有護士發現其情況緊急並為她接生,據悉男嬰健康情況良好。亞利桑那州警方在進行DNA樣本比對後,發現兇手竟是院內36歲的男護士,目前警方以性侵和虐待弱勢成人罪逮捕持有護士執照的薩瑟蘭。事後療養院發表聲明,形容此事件令人不安及史無前例,並在事故後已更改規例,規定男職員需要在女同事陪同下才可進入女病人病房。

根據法院文件記錄,該名女病人最後一次接受身體檢查是2018年4月。康乃爾大學威爾醫學院醫療道德主任芬斯博士(Joseph Fins)指出,植物人患者通常透過灌食維繫生命,體重也應受到監控,但醫療機構卻沒有人注意到女病患懷孕,芬斯博士說:「女病患的體重因懷孕而明顯增加,該是要被關注的地方」。不由地懷疑看似安全的地方確像是另一個封閉式的城堡,如同冰山理論我們只有看到表面的一切安好,但實際上這群被照顧者的生活又是如何呢?他們所受到的照顧方式又為何?所謂的控管機制又為何?

多年以來,台灣地區的新聞報導也曾出現過照顧者傷害被照顧者的事件,但是,基於在台灣都是偏向於居家型的照顧型態,所以,晚輩或家屬發現有異狀的話,都是透過監視器錄影蒐證或是被照顧者的反應,抑或從被照顧者身上是否有外傷等情況,去判定被照顧者是否有受到妥善的照護,但是,我們是否曾去想過在療養院或是在機構中的被照顧者又是如何被妥善照護?當我們把需要長期照顧的患者或身障者送到所謂的安養中心時,機構端是否有依照規定以進行像是基本個人衞生護理之「要替病人翻身、清潔等護理」等?而那些需要特殊照顧時,又是否真的在醫療上給予足夠的照顧資源?

反觀想想該名女病人在疑似遭受到性侵之際,不僅在遭性侵時無法保護自己,就連想要告知自己被性侵、懷孕的能力也沒有,假設我們的被照顧者有受到傷害,他們又要如何能夠保護自己?而我們這群將他們送到機構的人,是否善盡探視、關心的應有動作,或是只有按月繳交費用而不去關心她們基本的實質權益?

資料來源:
植物人躺14年突然呻吟產嬰 醫護:沒人知道她懷孕https://udn.com/news/story/6813/3576725
植物人療養院昏迷14年離奇誕子 分娩發出呻吟才揭發疑被職員性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