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妍慧
(中國文化大學學士後社工學分班學生)
〈多數決玩弄了真正民意——民主遊戲規則與社會選擇理論〉這本書旨在於說明現代民主遊戲中的多數決原則(Majority rule)所可能會面臨到的諸多問題,在多數決的規則之下,投票者只能表達自己的「第一順位支持」,卻完全無法對第二或第三順位的支持者表達想法,因而,勝出的候選人,必是獲得最多第一順位支持的人,若有一位候選人獲得了所有第二順位支持,是無法獲得任何選票的。
以2000年美國總統大選為例,在一開始的民意調查中,民主黨候選人高爾領先共和黨候選人小布希,但是,後來納德加入選戰,因為納德和高爾的支持者重疊度較高,導致高爾的選票被納德分走,鷸蚌相爭漁翁得利的結局是小布希獲得最後的勝選,近年台灣的選舉中,也常發生同一政黨的候選人,因為無法同時獲得政黨的支持,其中一人脫黨參選,儘管如此,在互相分散選票的狀況下,導致原本被看好的候選人,意外落選的現象,由此可見,多數決對於選票分散議題上,是有它是否能夠反映真正民意的侷限性。
在多數決的遊戲規則底下,候選人無論如何都必須要得到一定數量選票的第一順位支持,即使是候選人想要盡心盡力服務社會大眾,但是,只要沒有取得第一順位支持,就無法獲得勝選,因此,就會出現選舉時煽動族群對立甚或是造成社會的分裂情事,然而,這不是政治家或是投票者的問題,而是多數決制度所造成的民主困境。准此,在這裡的心得發想乃是社會制度是人類的產物,我們有責任設計出一套合宜的民主選舉制度。
相較於大多數使用多數決的國家,有快樂天堂美名的諾魯這個國家,其選舉方式並非是採行多數決,而是假設有五位候選人競爭兩個名額,每位投票者依照「第一順位一分,第二順位二分之一分,第三順位三分之一分,第四順位四分之一分,第五順位五分之一分」的配分來獲得票數,每張選票的分數加總起來,就是候選人的總分,其中得到最高分數的兩位候選人即為當選。在此制度之下,投票者容易決定次序的前幾位候選人會拉大票數差距,而難以排名的後幾位候選人,得分會相近;除此之外,對於第一順位支持者以外的支持,也能忠實地反映在得分上,避免了前述多數決所造成鷸蚌相爭漁翁得利的奇特現象。由此可見此一計分法的巧妙之處。
總之,對於行之有年的多數決,或許該反思的是我們對於多數決選舉制度有多少了解?多數決究竟應該施行在什麼樣的場合、針對何種的對象和何種目的?使用時,又要注意哪些地方?特別是在什麼情況下,應該思考可否有其它的方式以取代多數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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