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鍾孔炤、吳玉琴及台灣勞工陣線等團體今舉行「最低工資法」公聽會,討論基本工資審議參考指標、審議機制等法令設計重點。勞動部指出,目前最有共識的調整指標為「消費者物價指數」,且應一體適用於全國。不過,地方政府若基於該地區物價或就業等差異性,鼓勵轄內事業單位採行高於基本工資的合理薪資,也屬可行。

勞動部提及,現行基本工資目的為保障勞工基本生活,基本工資審議事項明定於《基本工資審議辦法》,屬法規命令位階,訂定《最低工資法》是希望提高最低工資訂定的法位階,並將最低生活所需的社會經濟參考指標入法,讓制度更健全。

勞動部表示,未來將設置「最低工資委員會」,由勞、資、政、學四方委員代表組成。法令也將明訂委員會定期每年召開及委員會議事規則,避免發生過去某些年度未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的情形。除了設置最低工資委員會外,也研擬建立「研究小組」先行評估機制,以利委員會討論聚焦。

勞動部表示,最低工資數額擬訂仍須回歸立法意旨,各界最有共識的調整指標為消費者物價指數,因民生物價上漲,已影響基層勞工維持最低生活所需。至於是否針對夜間工作者訂定最低工資加成倍數,仍應衡酌最低工資立法目的,審慎以對。

至於加強最低工資法落實方面,勞動部認為,訂定《最低工資法》是為立法強化基本工資審議機制,因此應著重強化最低委員會設置及審議功能,至於違反最低工資的處罰,初步規劃回歸適用勞基法罰則規定。《最低工資法》目前基本架構雖已有初步規劃,但該法建構關係重大,仍需進一步徵詢各方意見,積極推動立法。(時事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2018.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