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大學法律系賴姓女大生3年前就讀大三時,認為校內「先檢定後教學」的英檢制度不合理,向校方提出提出申訴失敗,再自願延畢2年向教育部訴願,最後付諸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今年8月判決政大「先檢定後教學」違反大學自治。

判決書指出,就讀法律系的賴姓女大生擁有855分實力通過畢業門檻,但她認為學校不自行舉辦測試,讓學生須先自費考英文檢定,檢核未通過才能參與補救教學的制度不合理,為了對抗英檢門檻,刻意拒絕繳交英檢分數,因此延畢2年。

賴女2015年到2016年間向校方提出2次申訴,但校方認為賴女權益未受到侵害,不實質受理,賴女認為政大未正面回應,向教育部提出訴願,教育部予以駁回。賴女後來轉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去年6月敗訴後再提上訴,最高法院今年8月判政大「先檢定後教學」違反大學「自治」的精神。

據蘋果報導,賴姓女大生「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的精神獲得校內學生組織迴響,同步推動廢除校內英檢畢業門檻,政大今年初透過校務會議廢除英檢畢業門檻,賴女則在7月成功拿到畢業證書。(時事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2018.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