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部長,護中藥」,今天近2000多名中藥商及藥商第二代,手持「讓我們考試,不要安樂死」標語,抗議衛福部20多年來不培訓、不考試、不發照,讓有傳統優勢的中藥行死路一條。因不滿衛福部只派簡任技正出面,中藥商一度突破警察層層盾牌衝入部裡,最後由衛福部長陳時中出面,承諾三個月內先釐清法律爭議,在解決後續考試問題。
中華民國中藥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發言人古承蒲表示,民國82年時,政府推出藥事法,規定只要在63年5月31日前領有中藥販賣業之藥商許可執照者,可以繼續經營中藥販賣。到了87年,藥事法頒布後版本中明定「領有經營中藥證明文件、並修習中藥課程的從業人員,可以繼續經營中藥販售業務」,但法條頒布以來,政府卻沒有開辦任何國家考試。
「沒有考試,就沒有證照」,古承蒲表示,等於只有82年法條公佈前的執業者有許可執照,目前這批從業人員多已65至80歲,凋零者更不計其數。
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中藥行凋零是長久以來的社會問題,政府有責任來解決,而目前爭議在於,藥事法103條第二項的執業人員的身分問題,要先釐清法律問題,否則任何行政措施都很難進行,也沒辦法舉辦國家考試,究竟執業人員包含哪些人,沒有共識,就很難往下。
中藥司司長黃怡超表示,根據藥事法103條第二項規定「八十二年二月五日前曾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審核,予以列冊登記者,或領有經營中藥證明文件之中藥從業人員,並修習中藥課程達適當標準,得繼續經營中藥販賣業務。」因魏福部認定,法條指的都是82年以前拿到證照者,和中藥商認為,因此需要第三方公正單位以法律面來釐清。
但因中藥商凋零速度太快,人才流失成為迫切問題,陳時中表示,目前雖有藥事法規定,可由藥師和中醫師進行傳統丸、散、膏、丹及煎藥等調劑工作,但西藥師只需研修16學分即可調劑,一直為各界詬病,而以技術士來解決新生代不足問題的討論雖有法源,但僅完成一讀,他認為建立「中藥師」才是可長可久的制度,衛福部會先在三個月內釐清法律,再全盤性檢討整個中藥政策。(時事新聞來源:中時電子報,2018.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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