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社會需要博愛座的弱勢族群日漸增加,一般民眾佔用博愛座的爭議時有所聞,但現行規定對大眾運輸業者及佔用人沒有拘束力,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正案」,明定未提供對號座的大眾運輸工具供身心障礙者及老弱婦孺優先乘坐的博愛座,不得低於總座位數十五%。

新增條文還明定,博愛座位應設於鄰近車門、艙門或出入口處,至車門、艙門或出入口間的地板應平坦無障礙,並視需要標示或播放提醒禮讓座位警語,藉此提醒一般乘客不要佔用。(時事新聞來源:自由電子報,2013.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