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大學為推動科研創新進而創業,推行各類新創公司實施綱要、產創實驗室、跨校創融學院,或增強既有的研究總中心、育成中心等機制。校方對於教育部擬放寬大專校院成立百分百控股公司,大多樂見,若衍生收益發展良好,也有機會使公立大學法人化。至於可能衍生「不務正業」、「拿政府資金賺錢」等負面疑慮,則建議參考國外設置回饋金制度、人事管理辦法等來規範。

清華大學已設立清大新創公司實施綱要等規範,幫助校內研發成果來衍生新創公司,包含申請專利時校方負擔八成費用,成果技轉後發明人可分配五成,乃至人事、設備、空間等規範,亦有倫理、利益迴避、事前揭露等限制。

成功大學一九九六年就成立跨領域整合與彈性經營的「產學平台研究總中心」等學校的一級單位,校內九大學院也各設研究中心,加上校友創業天使金業師團等,營造出校內創新創業的生態系統。

台灣師範大學已設置產學創新實驗室管理辦法、研發成果衍生新創企業實施辦法等,來協助技轉、管理收益等,更成立新創控股公司,執行篩選師生團隊、輔導創業的任務。此外,也與政大、台大、台科大等合作設「創融學院」,啟發學生製作創業專題。

高雄科技大學則提出人才旗艦計畫,培育高階人才,並將校內衍生新創的機制分成七大階段,從創意啟發到最後企業高速成長,目前已有精密射出成型實驗室、海洋探測儀器公司合作、前瞻鐵道機電技術創新等案例。

清大教授曾晴賢則花廿七年在校內「摸魚」,掌握關鍵的鱸鰻養殖技術,將鰻苗透過人工養殖至十二公分以上,並已將技術與業界攜手,朝向生態產業等多角化經營。

清大副校長陳信文表示,站在學校立場,放寬研發技術可量產營利是比較好,技術衍生的利益,也能回饋到學校辦學。

私立科技大學校院協進會理事長唐彥博也表示支持,指台灣有實力成立控股公司的大多是國立大學,若其成長、創造更多衍生收益,可能一步步邁向法人化,到時政府可省下大筆教育預算,回頭挹注私校或技職等。至於規模小的學校,教育部應整合相關輔導措施,予以協助。

至於大專校院創設公司,如何降低「錢」與「人」的問題?陳信文指出,外國在大學發展上,大多允許學校設公司,但大多由學校成立基金會控管,比如教授領取的企業薪資上限,乃至限制每月最多在公司的時間等。大學要認知使命,教育、研究創新、社會公益三項任務,不能忽略。

唐彥博認為,相關配套需把關,規範衍生企業回饋金,避免教授變相掏空公司等不良作法,才能有正向發展。(時事新聞來源:自由電子報,2018.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