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起於2000年4月20日,葉永鋕於第四節音樂課臨下課前舉手向老師要求上廁所,至第四節下課,被人發現葉永鋕倒臥廁所血泊中,立刻告知訓導處,同學將他抬至保健室,保健室護士稍作簡單處理後,判斷須送醫,救護車送至醫院經檢查後,葉永鋕情況未獲改善,家屬決定轉送至屏東基督教醫院。送往心臟科後持續昏迷,再送加護病房由腦神經科主治醫師診治,發現葉永鋕顱內受傷嚴重,情況持續惡化,於隔日凌晨四點四十五分去世。
自升上國中以來,葉永鋕因所謂的「女性氣質」而飽受校園性別暴力。他所受的校園性別暴力可分為以下幾項:
(一)中輟生強迫他代寫功課,因中輟生認為他「像女生」好欺負,也強迫他代拿便當盒。
(二)B段班同學強迫脫他褲子,要「驗明正身」,看葉永鋕究竟是男是女。
(三)上下學途中同儕對葉永鋕的人身安全威脅。

(四)上廁所時,同學會從後面踢他屁股或打人、惡作劇。
葉永鋕也因其性別特質遭受到性別歧視與暴力,連上廁所都怕有人欺負他,因此,發展出四種上廁所的方式:
(一)提早於下課前幾分鐘上廁所(這次事件便在此種情形發生)

(二)在上課鐘響後使用廁所,晚幾分鐘進教室上課。

(三)找要好的男同學陪同一起去上廁所。

(四)使用教職員廁所。
此一事件是台灣關於多元性別的校園事件,引起臺灣社會對於性別教育的討論,使得原本的<兩性平等教育法>在2004年修訂為<性別平等教育法>,教育政策也從傳統二元的兩性教育延伸轉化成為更具普遍性的性別平等教育。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延伸概念:兩性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校園霸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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