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摺沒什麼錢,名下只有一間沒有貸款的房產,想申請經濟補助,卻又礙於有房產而不符條件,退休後該怎麼辦?這可能是多數中產階級未來將要面對景況,尤其民國40、50年後出生的戰後嬰兒潮將步入老年,若子女又無力扶養,「以房養老」或許可為此解套。

11年前家住台北市中正區的郭玉田,將房屋捐給伊甸基金會,同時由伊甸負責進駐安養中心與後續喪葬費用,為民間社福團體以房養老首例。事實上,幾年前政府也曾積極推動以房養老政策,開放65歲以上、沒有法定繼承人,且單獨持有未貸款不動產者,公告後申請通過的民眾,可將房產逆向抵押給政府,衛福部將以申請人餘命、房產價格估算,按月發款給老人,可花費資產,又不需搬家,有助落實在宅老化的概念,雖然立意甚佳,但兩次公告均無人申請,目前也未有再次公告的計畫,將開放由地方政府自行辦理,現僅台北市研擬辦法中。

衛福部社家署副署長陳素春表示,當時由地方政府找出可能符合條件的案例,但全台380名案例均無意願,主要原因與華人有土斯有財觀念有關,不願輕易將僅有房產抵押。而創下先例的伊甸基金會則因郭老先生過世,再次重視這個問題,決定於今年初重啟以房養老專案,與政府版本不同的是,包含附負擔捐贈、售後租回與信託財產三種方法,像是郭老先生採用的附負擔捐贈,即是附帶條件的將房產捐出,如包含養老照護、後續醫療與喪葬等,除經濟層面外也納入養老的概念;申請條件也比較寬鬆,65歲以上或領有殘障手冊(需視程度而定),且有房產者,均可申請。

根據先前照顧郭老先生的經驗,伊甸基金會庇護處處長王昭恕表示,伊甸扮演類似親屬的角色,老人家有什麼問題都會聯繫社工,後續關懷是提供銀髮族照顧的重點,但所要付出人力,以及可能衍伸的繼承問題,實行推動並不容易,再加上申請以房養老專案的人,多是只剩房產的老人家,要處理餘生所能依靠的唯一資產,往往十分謹慎,需耗費時間溝通,至今雖有4至5名個案聯繫、討論中,但個案對社福單位的信任感、相關法律文件的簽署都成了老人家猶豫未決的原因。(時事新聞來源:頻果日報,2014.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