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前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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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於中央政府對於方案社工薪資將採取總額制的變革措施,民間社運團體提出抗議動作,這使得擺盪在人群服務社工界裡的諸多迷思與弔詭,是有它嚴肅以對的必要。

基本上,該項的總額制及其所對照的固定價金,雖然直指的是基層社工薪資所得如何假保障的相關提問,就此而言,從固定價金的「薪水回捐」到所得差異化的「薪資階層化」,在在突顯該項的客觀現象,不單單只是限縮在社工與母機構彼此之間應得和分得的金額落差,而是要進一步放大背後所實有之私有化的生態環境,藉此檢視這當中所潛藏的黑天鵝及其衝擊影響,就此而言,32K或33k抑或涵蓋交通油資、加班費以及風險津貼在內的所得收入,倘若是分文不差逕自入帳到社工的個人口袋,那麼,近35k的社工薪資水準,是否還算是低薪一族?抑或是藉由30K左右的薪資待遇,以還原回到合理、適切的工作環境、勞動條件、業務案量;連帶地,嫁接在薪資水準、福利待遇、情感支持、專業培力、職能增長、退休給付及其職涯規劃而來的制度性保障,那麼,薪資的多寡當只是某種注意焦點的轉移而已,特別是『給到夠、壓到足與做到死』的人身喟然。

准此,在這裡的論述真義指陳出來倘若是存在著長期低薪且又必須回捐的社工勞動困境,那麼,公私協力背後的權力結構與權控關係,這才是問題針砭之所在,換言之,此一福利行政的科層官僚思維以坐視於「政府壓榨機構、機構欺凌社工」的迴圈,又要如何進一步拆解共生、共犯與共難的人群服務共存生態,那麼,對於國家機器殆職的不作為,理應要有比例原則的糾舉究責,而非一味地逕自對於社福單位或民間團體的道德性指稱;連帶地,嫁接在權責不分、條件不明以及制衡不佳的私有化氛圍底下,相關的委託關係及應該要兼具的專業自我,更是需要就其一線社工、受託母機構、委託機關、接受服務的案主以及一般他人的社會大眾等等的連續性關係,藉此思索包括權利與權責、權利與權力、責任與責信、專制與專業以及利益與利害等等動態性的發展光譜,無疑地,彰顯出非營利組織失能之際,未嘗不是點出國家機器福利行政科層失靈,這才是當前諸多問題的真正肇因所在,更遑論漠視對於非營利組織就其『本質』、『性質』與『體質』之於商業部門的分殊差異,就此而言,『福利』與『營利』又豈止是一字之差的兩造對峙,而是直指長久以來加諸在人群服務組織或工作者身上過多的無私奉獻化、道德神聖化與人治造神化,以此觀之,去神格化的道德解構運動理應是基進社工的使命所在。

總之,社工不該被慣以低薪的人身寫照,對此,權責機關與運用單位是有加以釐清的必要,至於,結構性被害所衍生出來的回捐、不實核銷抑或是資源到位的感動行銷,那麼,對於私有化政策及其實行結果的通盤性檢討,更是優先於社工是否領足33K的人身怨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