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卅六歲王姓女子因家庭因素出生時未報戶口,一直沒有身分證;去年產下一子後,為幫兒子報戶口,鼓起勇氣向戶政單位求助,希望能辦一張身分證。在戶政與警政單位協助下終取得身分證,但承辦人員仍感到不可思議,忍不住問「卅五年怎麼生活的?」

王女說,對父親的印象很模糊,母親生下她後就離家,唯一親人是曾祖母;因曾祖母年紀大,身體不好無法照顧她,她輪流寄養在親友或鄰居等不同家庭。七歲時曾祖母過世,她又輾轉寄養給夜市擺攤的一對夫妻,但待她不好,十三歲那年她決定離家,與當時的男友一起生活。

由於沒報戶口,王女從未上過學,也不識字,需要就醫時就借朋友的健保卡,或抵押錢看病。她也會背幾組朋友的身分證字號,遇到臨檢時以未帶證件為由,謊報朋友的身分證字號闖關成功。

王女說,她不能考駕照,因此會盡量避免騎機車被臨檢,手機也在男友名下;最痛苦的是沒有健保卡,看病不僅麻煩,醫療費也很龐大,多年來醫藥費就高達四十多萬,「幸好沒生過什麼大病!」

王女後來與現在的男友認識,兩人交往兩年多,一起在夜市擺攤賣衣服。由於她遲遲拿不出身分證,男友一度誤以為她是有了配偶而騙他,直到去年五月生下男嬰,因她無身分,醫院無法開立出生證明書向戶所辦理出生登記,整起事件才曝光,男友也才相信她真的無身分證,陪同到戶所求助。

由於王女無親人,警方調查王女居住資料與比對指紋,確認王女非屬合法、非法入境人口或查尋人口、通緝人口,居住情形也無誤,去年七月終獲核發身分證。當天她也與吳姓男友登記結婚,小孩也順利報戶口,王女拿著身分證笑說:「感覺重獲新生!」

前年新竹市也出現一名卅六年沒有身分證的人。紀姓男子說,自己是非婚生子女,生下來就沒有報戶口,未繳過稅、沒當過兵,手機、機車都在女友名下。因女友催婚需申請身分證,才向警政、戶政單位求助。去年順利結婚、生子。(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7.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