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前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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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於女性就業與經濟自立的變遷趨勢,這使得居家式的托育服務,亦成為學齡前嬰幼兒福利服務的發展重點所在,這也讓相與衍生出來的議題現象,有其進一步深究的必要。

基本上,包括由父母照顧、親屬照顧以及專業照顧所鑲箝而來的托育照顧體系,以讓少子女化家庭得以無後顧之憂地投入工作職場,只是,問題暫時獲得舒緩的同時,若干預期與非預期的發展後果,還是有值得商榷、議論之處,這是因為:首先,無論是專職的證照保母或爺奶的結業保母,即使是有從消極資格的學術科培訓到積極要件的保母考照,問題的癥結點還是在於此一封閉型態的居家托育服務,無論是就嬰兒發展、補充人力、支持網絡、知能培力以及風險控管等,儼然都是潛藏著較高風險及其所欠缺的保護機制設計,就此而言,除卻居家托育服務中心積極以對的策進作為外,攸關到嬰幼兒本身的人身安全事故,那麼,父母、親屬、保母、居托中心抑或是一般大眾等等的利害關係,能否重新檢視固有的認知基模,藉此廓清保母之於一項愛的勞務所可能糾結的謎團與迷思?

誠然,涵蓋半日托、日托、延托、全日托、夜托與臨托等等的托育型態,就其本質而言,理應是要嚴守補充與保護性質的兒童福利底線,只不過,諸多外力環境設限條件的拉扯,多少讓日托逕自轉換成為全日托,而忘卻回歸到居家托育中心簽訂兩造契約內容的把關機制?再則,聯合托育是否謹守以4名為內的居托上限,抑或是超量的違法托育以及甲地登記但卻是在乙地收托的變相行徑?至於,掉以輕心的小錯,是否鑄下難以彌補的大錯,這似乎也是指陳出來居家式的托育服務,無論是在宅或到宅、證照保母或爺奶保母,所被侷限的家庭生態資源,都有可能會導向不當對待與忽視照顧的殘局?准此,在這裡的論述真義除了嚴肅看待當前保母訓練的運作失靈情形外,從受托家屬端而來的托育補助及其收托保母端而來的中心系統列管,各項的誘因結構又是否符合比例原則,特別是分區統一的訂價策略,又要如何讓托育服務市場得以有所生養或是良性競爭?

冀此,反向的另類思辨,其所直指的包括有如何落實包括基礎與進階的保母訓練制度、如何強化新手保母的協力圈機制、如何培力從職前準備到在職教育的充權設計、如何延展出來從家戶之內到家戶之外的社區化托育網絡以及如何提升受托與收托兩造的和合關係等等的命題思考,連帶而來的是該項城堡式的居家托育服務,又要如何針對本業、副業、專業、敬業之於托嬰照顧及其非典型勞動型態,以爬梳期間的弔詭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