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淑女
(中國文化大學青少年兒童福利碩士學位學程研究生)
1997年4月2日社會工作師法的三讀通過立法,不僅說明在台灣的人群服務工作已經是與國際同步邁入以所謂專業法治化的建制時期,更是我國社會福利發展一項重要的里程碑,這是因為:此一立法措施將使得社工人員如同醫師、律師、護理師般採取透過國家考試及格後發給證照的方式,藉此奠定社工的專業地位,社工界莫不為這樣的專業認可歡欣鼓舞,甚至於是將4月2日這一天訂為「社工日」,至於,相與衍生出來的則是出現了一群為考照而做準備的學員,包括有校園科班的莘莘學子為畢業即就業而做考照準備,以及穿梭在學分班與補習班目前在職的無照社工利用晚上或是假日帶著疲憊的身心繼續上課進修,藉以跨領域、跨科系修滿學分取得消極資格,進而準備社工師的證照考試。
依據自1997年至2007年間錄取率介於2.33%(2004年)與16.93%(2003年)之間的平均11.08%的超低錄取率,其所突顯出來的乃是合格社工師人力的匱乏以及以考照為核心的專業化之高難度,冀此,有鑑於社會工作是一門以追求社會公平正義及保障服務使用者權益為目的之專業,2008年的社會工作師法部份條文的修法工程,遵循社工專協所主張之「應試資格從嚴、錄取標準從寬」,除了新增專科社工師規定外,也重新嚴格定義應考的消極資格,致使該年社工師專技高考錄取率高達25.42%;再則,2012年因為某位命題委員有此見解:「如果社工師考試無法被取消,那麼,顛覆社工師考試制度的辦法就是大幅提高社工師考試的錄取率,讓社工師考試成為社工可以輕鬆應付的基本入門考試,而專科社工師就可以改以『社群自律』的精神,回歸各社工團體依照其特性主導認證制度,以取代現有的考試制度,去除學術界獨攬知識生產的權力」以及「透過出題來呈現社工實務的經驗性知識,是有實務經驗的社工才能回答得好的題目。」,因此,該年度社工師的錄取率高達43.68%,針對這兩次異常的錄取率究竟係屬意外抑或是曇花一現?
僅就近三年來專技社工師的錄取率來看,2015年第二次專技社工師的錄取率為20.7%;2016年第一次專技社工師的錄取率為10.8%;2016年第二次專技社工師的錄取率為16.4%;以及2017年第一次專技社工師的錄取率為7.7%,除了再度回到低錄取率外,主要還呈現逐年下降趨勢,誠然,當社工是一種的職種,進補習班或學分班準備考試已經成為社工人生涯所必經之路,社工師考試也蛻變成為社工人必經魔考的一個環節,這對於從「社工本質是什麼」的層次去討論證照化對社工專業未來發展的影響,似乎已經不再是重點所在,相反地,取而代之的係以考照為其核心的專業化以及社會認可,對於社工實踐的想像,主要以能否考上社工師證照為其發想的起點!
准此,倘若社工師考照制度是一個菁英化的機制設計,那麼,面對多軌的社工教育養成管道,單一的考照標準,菁英化的考照制度便成了不夠務實的雲端思考做法,這是因為:姑且不論社工一職已經因為結構性限制抑而導致人力缺乏,考照一事雖然是有助專業自我與社會認可的提昇,但是,嚴苛的低錄取率除了是架高了入門的門檻外,儼然是一種對於有心致力於社工一職的學員們,再行築起一道高不可攀的巨牆,這對於當今台灣社會社工人力的缺乏,無疑是雪上加霜;再則,人群服務本身所內蘊包括學歷、資歷以及經歷等等的概念內涵,遠非一張考照便可取而代之,有鑑於此,執政當局又該如何看待台灣社會社工人力之供需兩造的衡平機制?以及社工考照之於社工實務的助力或培力,又將如何與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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