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前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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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報載這一則的時事新聞是這麼說的:一支愛心筆賣10元,又能幫助到老人家,你願意買嗎?有網友表示,行經高雄市三多路的百貨公司,看見一位阿伯坐在地上賣筆,原本他心裡設想價錢可能很貴,沒想到阿伯說一支只賣10元,讓他決定一口氣買10支,並且要將經過轉貼在臉書,藉此號召網友一起幫助這名阿伯。

事實上,類似該項尋常不過的時事新聞,總會以不同形態出現在妳、我的生活視野裡,比如販賣冰品、玉蘭花或是其它價廉的物品,藉以賺取微薄的收入,來維持基本的日常開銷,只不過,限縮於資訊不對稱的資料佐證,這使得對賭的經常卻是脆弱人性而來的愛心快閃行徑,以至於,層出不窮的從眾行為,總有一天也會獵殺到包括妳、我在內之某些愛心族群的口袋裡,就此而言,該項非雙向的互惠舉措,即使還是存在某種的對價型態,但是,終究所訴諸的還是禮物關係(gift relationship)的人道情懷,就此而言,考察的重點已然不單單只是聚焦在於和以一支愛心筆只賣10元以及自食其力不利用大眾側隱之心的不卑不亢,而是要如何從該項互為主體的善行義舉,以進一步提升變遷之中的文明化意涵,比如說:

現行區域型的家庭服務中心或是社會福利中心,基於主責轄區的業管關係,要如何引導政府公權力以進行包括停損設置或是預防介入等等不同的策進作為?連帶地,關涉到當事者阿伯之福利身分、資格確認、在案列管與否以及當下的人身危險程度為何等等的基本線索,點明了該起的時事新聞,就不應該只是一天的媒體報導或是予以個別化的處遇方式,而是要有更多機會教育的觀念充權,比如阿伯的法定年齡,係屬於超過65歲的老人保護還是未滿65歲的四親等議題?究竟有無因為以賣原子筆為生所衍生出來的經濟扶助議題?究竟有無夾雜在年齡因素背後的其他人口屬性變項,比如身心障礙、中低收入、老人棄養抑或是四親等家庭不當對待等議題?連帶地,倘若既非滿65歲以上也無新制鑑定的身障資格,那麼,該項非老非殘的處遇計畫,又要如何回應從經扶到居住以及其他生活需求和風險規避的人身保護網絡?

至於,從阿伯一人固定且常態性質的街頭販賣行徑,那麼,背後來自於家系圖、關係圖與生態圖所可能衍生出來的家庭處遇議題為何?誠然,現行以兒少保護為限的家處計畫,是否也要比例原則擴及到家戶內其他弱勢成員的身心照顧或人身安危,藉此回應於從家庭支持到家庭補充、家庭維繫、家庭重整抑或是家庭替代的多元服務計畫?連帶地,業已成年的阿伯,背後所糾結的家庭事情,又是否意指任何見報、通報與上報之後所積累許久的家務糾葛?准此,在這裡的針砭真義乃是再一次地突顯以家庭為本位的照顧體系和服務網絡,一直都是一項有待建制化的變革工程。

最後,標舉諸如「是良心筆」、「用新台幣把阿伯原子筆下架」以及「先前也曾經想多給阿伯錢,但他堅持不收,是個不貪心的人」等等的道德指稱,固然是可以跳脫公益勸募條例的依法辦理規定,但是,該項終究還是對賭感官知能而來的感動行銷,是否也預伏某種的人性誘因、制度失靈、道德危險以及親屬角色和通報責任等等的文明化課題,走筆至此,單純的新聞報導已然是被複雜化到更多的人性想像,而這也再一次彰顯出來究竟社工要做到多廣、多深、多細與多久的不堪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