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前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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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低薪,應驗了某位教授說的:社工就是去幫助很衰的人
,做很哀的事,最後自己也變得很衰。若有這種『雖小』立
委,加上『雖小』的領導,最後再加上「缺乏愛心」的慈善
,完美了台灣的『雖小』社工領域。" ~彰化社工

報載以社福為其專業定位的民進黨不分區立委協同社福團體管理者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訴求原本的勞基法工時規定及其新上路的一例一休,對於社福團體工作會產生很大的衝突而需要加以設法解套,只不過,這樣的訴求卻是遭到許多基層社工的反駁,甚至於回以不分區立委和社福團體管理者根本是假愛心慈善之名行搾取社工之實,對此,乍看是不對焦的立論發想,背後卻是有其關涉到兔死狐悲社工界的諸多批判性思考,這是因為:

首先,「政-商」關係嫁接於「政-社」兩造之間的合和差異為何?特別是不分區的立委諸公,皆是不同領域社福機構的決策或管理層級,這使得腦袋隨著位置調整而來的立場原則,是否也要有隨之不同的意圖考量,就此而言,勞基法的修法聚點就不全然僅止於『一例一休』對於諸如例休假、加班費等等的衝擊影響,而是訴諸於朝野黨團協商之際,社福背景的不分區黨籍立委,又要如何善盡專業自我而來的制衡把關?連帶地,見微知末以深究該項議題現象的癥結點,便是社會福利界之於各自政黨不分區社福立委的外部監督機制為何的基本提問?至於,「政-社」的關係內涵及其互動拉扯,相與對應的衡平原則又為何?畢竟,不分區立委係以自然人身份出線,但是,佼佼者如立委的個人特質抑或是職稱頭銜,這又何嘗不是奠基在背後社福機構或是社福運動的供給養分上,即使是有其不同的專業魅力,但是,也要有比例原則的綜融性考量?

其次,『一例一休』所招致對於社福機構的衝擊影響,更是需要進一步地擴及到涵蓋「產-官-學-研」的整體性關照上,就此而言,從「產-官」到「產-學」、「產-研」、「官-學」、「官-研」、「產-官-學」、「產-官-研」、「產-學-研」以迄於「產-官-學-研」等等不同組合互動上,這何嘗不是突顯出當代台灣一地未臻成熟的社福境界抑或是低度發展的社福水準,多少還是留在各自登山、逕打天下以及紅海策略的低階層次,如此一來,非營利組織鴕鳥般的嗟來食、失智且失能的社福科層官僚以及理盲濫情的社會從眾行為,終究是讓人群服務工作多了不同的『想像』,但卻是缺少包括橫貫與縱貫以及量化和質性探究的『圖像』描繪?

准此,在這裡的思辨真義顯然不在於不分區立委所代表非營利組織的「資方」(提出諸如使四周內每日不用給加班費的正常工時可由8小時延伸到10小時、打破勞基法每天工時不能超過12小時的限制以及使社福機構排除勞基法每工作四小時要休息30分的規範等訴求)以及一線社工所表述基層之「勞方」(提出包括現有開放者應嚴加詳查勞資會議實質效果、保護社會福利產業各類勞工健康的基本防線以及人力未補足才是真問題等回應)的權責利害關係,而是長期以來的人群服務工作,一直都是處於挨打、百口莫辯的造神或毀神動運,如此一來,攸關到『一例一休』對於勞資兩造的權益拉扯,已然是淪為某種長期情緒、剝奪、對立或不公積累的一項預期性後果,但是,這也絕不會是用以成為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最後,攸關到社會工作穩健運作的機制設計如何形成,那麼,社會工作的「人-事-物」;從業人員的「性格-性別-性向」;機構操作的「金流-人流-物流」、「專人-專款-專職-專責-專用-專業」抑或是「神仙-老虎-狗」和「土壤、種子、園丁與水」以及非營利組織變革課題的「權控結構-共犯結構-霸凌結構」與「人才-錢財-題材-智財」,指陳出來關乎到人群服務的政府機關、學校單位、公益團體或是研發機構,急其所需的是一種解構、重構與新構的變革作為,更遑論於針砭包括一線社工與非營利組織,各自所需要履踐社會責任的批判性思考,就此而言,兔死狐悲社工界的時事針砭,就不在誰來扮演『兔子』或『狐狸』及其不同分殊的遭遇下場,而是隱含生命共同體的同類,因為累積性剝奪、制度性障礙及其社會性排除,以至於忘卻了『初衷』與『初心』的人身喟然,這才是悲痛之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