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長要不要發給年終獎金?內政部因有立委提案修法發給村里長「春節慰問金」,依村里長事務補助費1.5倍試算「春節慰問金」,全國7851個村里需約5.3億元,其中苗栗縣274個村里、1849萬5000元,最近函文縣市政府調查鄉鎮市公所的意見,苗栗縣18鄉鎮市多數希望中央補助,公館鄉長曾美露表示,如果要地方埋單,公所沒有錢。

「全國統一由中央決定就好了,何必問地方意見?」苑裡鎮長杜文卿說,如果回覆贊成,也不能影響中央決策,沒有實益;如果不贊成,恐怕被當成「罪」人,公所左右為難。

苗栗市長邱炳坤指出,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是鄉鎮市公所給付,內政部研議的春節慰問金是中央請客、地方埋單,有先射箭再畫靶及為選舉綁樁之嫌,目前經濟不景氣,及社會的氛圍觀感,政府如果要發放村里長春節慰問金反而激發部分民怨,打錯如意算盤了。

頭份市長徐定禎認為應該從長計議,村里長目前領的是事務補助費,如果比照公務人員領薪水、年終獎金,可能還會衍生課徵所得稅,及依法不得兼差等問題,必須先釐清村里長的定位,而不是一紙公文調查就定案。

「我贊成!」銅鑼鄉長謝其全表示,民選人員只有村里長沒有年終獎金,該發就要發;苗栗市維祥里長周靖凱說,村里長第一線面對民眾,事務最為繁雜,其他民選人員及各行各業都有年終獎金,唯獨村里長沒有,這是公平性的問題,不致與選舉綁在一起。(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7.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