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政府時代所發出的一張三千六百元的消費券,到底是買到了刺激消費,還是買到快樂?即將登上美國經濟學期刊的中研院最新研究指出,一百元消費券只能刺激廿五元新消費,換句話說,剩下的七十五元都被民眾變相存錢,刺激消費效果其實不高,但消費券提供民眾無形的快樂,這是無法量化的。

中研院經研所所長簡錦漢與經研所彭信坤、王平等今年發表論文「Understanding Consumption Behavior: Evidence from Consumers Reaction to Shopping Vouchers」,被美國經濟學期刊接受。昨天台灣經濟學會舉行年會,獲頒傑出論文獎。

過去經濟學界研究消費券政策多以經濟模型推估,但簡錦漢二○○九年時用電話訪問取得第一手資料,再推估至總體效果。簡錦漢團隊撥出兩萬八千個電話,五成六無效,最後完成三千八百卅二位訪問。簡錦漢昨天表示,電訪主要想了解的三大問題是,受訪者是否有額外消費?如果沒有消費券或廠商促銷,還會消費嗎?把消費券花在哪些項目上?

簡錦漢表示,研究發現消費者邊際消費傾向是○點二四三,這代表,「每一百元消費券只能刺激近廿五元新的消費」,其餘七十五元都是民眾原本的消費支出,等於錢被存了起來。

簡錦漢指出,消費券刺激消費的效果,低於當時政府設定目標,但高於部分國際例子。他的研究未包含乘數效果,但看起來,過去政府期待的消費乘數效果「實際上並沒有那麼高」。(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6.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