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自2010年起推動修復式司法,今天下午在張榮發基金會國際會議中心舉辦「擁愛飛翔、攜手修復」大會,部長邱太三表揚2016年度推展修復式司法有功人士、團體。邱說,修復是個漫長的過程,短則幾個月,長則1年以上,在國內仍有發揮的空間。

原本「被害人與加害人調解(Victim-Offender Mediation,簡稱VOM)」是修復式司法試行方案,先在8個地檢署試辦,2012年9月起擴及全國。截至今年8月,申請件數共1405件,經評估後開案件數為1222件,其中雙方有意進入對話程序者有635件,在修復程序結束後雙方達成協議者有457件(占進入對話程序件數72%)。

在結案並達成協議的案件中,有62%的被害人認為「感覺正義已經實現」,而高達91%的加害人稱「會全力避免再發生」。

暱稱「修復天后」的張禮修有豐富實務經驗,她介紹全國各地檢署推動修復式司法的特色時說,因在地風土民情不同,運作各有殊異。

今年獲表揚者包括台北地檢署修復促進者曾俊魁、觀護人鄭家秀、士林地檢署葉陶靜、新北地檢署修復促進者何偉明、桃園地檢署修復促進者蔡佩純、新竹地檢署修復促進者楊淑貞、台中地檢署修復促進者劉慶南和吳紹貴、彰化地檢署修復促進者李淑敬、高雄地檢署修復促進者陳筱萍、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士林分會及台南市教育局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男子王景玉殺害3歲女童「小燈泡」,死者母親曾在部落格發文,指「我們在悲慟中嘗試沉澱並努力思辨,想著化解二者的衝突」想走出一條修復式司法的道路。

士林地檢署則表示追求公平正義、發現真實,使犯罪者罰當其罪,永遠是檢察官責無旁貸的使命,在實現正義的過程中,保護被害人並使他們走出傷痛也是努力的目標。(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2016.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