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大限,私校招生剉咧等,有私校校長呼籲教育部修法,以「國賠」概念同意後段班大學取得「合理退場利益所得」,選擇自己該走的路,以免淪為拒退場的「釘子戶」。

南台科技大學校長戴謙接受高教評鑑雙月刊專訪時,作上述表示。他呼籲別讓不公平的制度「逼死私立大學」,政府應開放大學調漲學雜費。同時也擔任陸生招聯會主任委員的戴謙也主張,將英語列為第二官方語言,讓台灣真正國際化後,統獨政治問題也能迎刃而解。

大學學費調漲一直是社會禁忌的話題,為了選票,藍綠不管誰執政,都不敢碰漲學費的議題。戴謙受訪表示,台灣一直是低學費政策,連拿到最多教育資源的台大都嫌經費不夠,其他學校該怎麼辦?以現在的經費,台灣想跟全世界搶人才根本搶不到,如果教育資源沒有重新分配,台灣高教問題將無解。

至於教育經費重分配的原則,戴謙主張「使用者付費」,大學想提高學雜費,教育部根本不需管制,只要審查增收的學雜費要用在什麼地方、規劃是否合理就好。他贊成調漲學雜費,而且公私立大學的審查機制應該相同;教育部更不應插手,全部開放由委員自行審定,讓公務預算重新分配。

戴謙也認為,高教經費重分配應打破公私立之別,建立「預算基本數」的概念,每個孩子都是心肝寶貝,無論就讀公私立大學,政府都應按人頭(學生人數)給予相同的基本補助。現在立大學得到政府經費比私立大學多,學費便宜、師資好、資源好、什麼都好,公私立大學無疑在不公平的基礎上競爭,這個制度會逼死私立大學;他認為,大學無論是後段班或前段班,都是政府生的孩子,既然生了,就要有一個good ending。

他表示,當初因政府鼓勵私人興學,私校校董才願意花錢投入,現在希望破滅了,應可以考量類似「國賠」的概念,讓私校申請一點補償。教育部如果不能轉變思維,從修法上突破,讓私校取得合理的退場利益所得,將無法處理學校變成「釘子戶」的問題。(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2016.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