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國定七天假期,投保勞保的代理老師是否也同樣享有假期?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教師權益部主任蘭育珊指出,代理教師雖然投保勞保,但假期跟勞工不一樣,因為國定七天假是否放假,跟投保的種類無關,而是看職業是否符合勞基法。事實上,代理教師不適用勞基法,所以國定七天假,代理教師也一樣要乖乖上班。

為什麼勞保和國定七天假是兩回事?蘭育珊在桃園市教育產業工會會訊中,寫文章詳細解釋其中的差別:代理老師投保勞保是依據「勞保條例」,但是否放假是依據「職業別是否符合勞基法」;勞基法與勞保條例是不同的法令,適用對象也不相同,勞保幾乎涵蓋所有的勞工,但是勞基法是適用部分行業的勞工。

聽起來好像繞口令,不容易明白?勞動部網站有詳列不適用勞基法的對象,包括5大行業、13類各行業工作者,你可以對照看看,如果自己所屬行業及工作有出現在下列之一,國定七天假,你也是要乖乖上班。

●不適用勞基法的各業
1.農田水利會。(107年7月1日起適用)
2.國際組織及外國機構。
3.餐食攤販業。
4.調理飲料攤販業。
5.家事服務業。

●不適用勞基法各業工作者
1.公務機構(技工、工友、駕駛人、臨時人員、清潔隊員、停車場收費員、國會助理、地方民代助理除外)之工作者。
2.公立各級學校及幼稚園、特殊教育事業、社會教育事業、職業訓練事業等(技工、工友、駕駛人、臨時人員除外)之工作者。
3.公立醫療院所(技工、工友、駕駛人、臨時人員除外)之工作者。
4.公立社會福利機構(技工、工友、駕駛、臨時人員除外)之工作者。
5.公立學術研究及服務業(技工、工友、駕駛人、臨時人員除外)之工作者。
6.公立藝文業(技工、工友、駕駛人、臨時人員除外)之工作者。
7.私立各級學校編制內教師、職員及編制外僅從事教學工作之教師。
8.國防事業(非軍職人員除外)之工作者。
9.醫療保健服務業之醫師。
10.職業運動業之教練、球員、裁判人員。
11.未分類其他組織中,國際交流基金會、教育文化基金會、社會團體、地方民意代表聘(遴)、僱用之助理人員、依立法院通過之組織條例所設立基金會之工作者及大廈管理委員會,適用勞基法。除上開情形外,其餘皆不適用。

●其他不適用者:
1.事業單位之雇主、委任經理人。
2.技術生、養成工、見習生、建教合作班之學生。(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2016.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