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別放手…」五歲寄養兒「小寶(化名)」,今年四月被社工帶離生活四年的寄養家庭;即將被出養到美國的他,哭著揮別寄養媽媽。時隔半年,寄養的葉媽媽想起這幕仍心如刀割。

為爭取收養小寶,葉媽媽與主張把小寶出養國外的屏東縣府打官司對抗;台南地院近日撤銷出養國外許可,但屏東縣府提出抗告;她,能不能收養小寶?仍是未知數。

「為什麼從寄養到收養這條路走得這麼難?」葉媽媽想不通,整天以淚洗面、暴瘦十多公斤;她質疑,為何用來保障兒少權益、杜絕販嬰的法令,卻處處刁難想收養的寄養家庭?

她表示,和小寶被迫分離至今音訊全無,多次向相關單位詢問孩子近況都遭拒,後來從社工報告得知,小寶到第二個寄養家庭後,曾在外出散步時向路人求救:「我被壞人帶走,要被賣掉…」孩子的想法,讓她心碎。

葉媽媽說,小寶出生兩個月就到她家,生病跑醫院是家常便飯,收驚收到快三歲;她多次向社工表明想收養小寶,縣府和家扶中心卻刻意忽略,「外國父母再優秀,有像我們跟小寶那麼親嗎?」

她表示,依規定寄養家庭須先透過家扶向縣府提出收養申請,由家扶告知出養程序、表達收養意願期限,之後進行適任性評估;若收養人置之不理,評估也認為不適任,才能啟動國內外出養流程,但社工從未提供任何書面文件給她填寫。

今年三月,社工告知她小寶已被法院裁准由美國一對夫婦收養,拿出一張知悉同意書給她簽署,「真的如晴天霹靂」;同意書上有一欄為空白,事後卻被「增添」她無意願收養的資訊,訪談內容還指她和先生「收養態度反覆」。(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6.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