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給付(Social Insurance Benefit)
社會保險旨在於對全體國民或多數國民,遭逢生、老、病、死、傷、殘或是失業等特定危險事故時,提供各項給付,對此,扣緊法源、主管機關、給付項目、費率、分攤比以及給付率,說明軍人保險、公教保險、勞工保險、農民保險和國民年金等幾種社會保險的分殊差異,這其中:
(一)軍人保險
1.法源:軍人保險條例;主管機關:國防部。
2.給付項目:死亡、殘廢、退伍、育嬰留職停薪及眷屬喪葬等五項。
3.費率:每月保險基數(被保險人月支本俸)8%-12%;現行8%。
4.分攤比例:被保險人35%、政府65%;義務役軍官、士官及士兵之保險
費,全額由政府負擔。
5.給付率:一次給付,但86年1月1日以前的軍保年資可依規定額度轉
存優惠存款。退伍給付規定如下,保險滿5年者,給付5個基數;6-10
年,每超過1年增給1個基數;11-15年,每超過1年增給2個 基數;
第16年起,每超過1年增給3個基數;保險滿20年者,每超過1年增
給1個基數,最高以45個基數為限。(1個基數=1個本俸)
(二)公教保險
1.法源:公教人員保險法;主管機關:銓敘部。
2.給付項目:失能、養老、死亡、眷屬喪葬、生育及育嬰留職停薪等六項。
3.費率:被保險人每月保險俸(薪)額7%-15%;現行公教8.83%、私校被
保險人10.25%。
4.分攤比例:
A.公務機關及公校:被保險人35%、政府65%。
B.私立學校:被保險人35%、政府32.5%、雇主32.5%。
5.給付率:
A.一次養老給付(公務機關及公校):保險年資每滿1年,給付1.2個
月;最高以給付42個月為限,辦理優惠存款者,最高以36個月為限
(公務人員84年7月1日以前、教育人員85年2月1日以前的公保年資,可依規定額度轉存優惠存款)。
B.養老年金給付(私立學校):保險年資每滿1年,在給付率0.75%-1.3%之間核給養老年金給付,最高採計35年;其總給付率最高為45.5%。
(三)勞工保險
1.法源:勞工保險條例;主管機關:勞動部。
2.給付項目:失能、養老、死亡、眷屬喪葬、生育及育嬰留職停薪等六項。
3.費率:被保險人投保薪資(20008-45800元)6.5%-12%;現行9%。
4.分攤比例:
A.受僱勞工:被保險人20%、雇主70%、政府10%。
B.職業工會勞工:被保險人60%、政府40%。
5.給付率:1.55%
老年年金給付,依下列兩式擇優計算:
第一式:保險年資x平均月投保薪資x0.775%+3000元。
第二式:保險年資x平均月投保薪資x1.55%。
(四)農民保險
1.法源:農民健康保險條例;主管機關:內政部。
2.給付項目:生育、傷害、疾病、身心障礙、死亡等五項。
3.費率:被保險人月投保金額(10200元)6%-8%;現行2.55%。
4.分攤比例:被保險人負擔30%(每月78元),政府補助70%。
5.給付率:農保無老年給付,以「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替代,每月7256元。
(五)國民年金
1.法源:國民年金法;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
2.給付項目:老年、生育、身心障礙、喪葬、遺屬等五項。
3.費率:投保薪資目前為18,282元。法定6.5%-12%;現行8%
4.分攤比例:
A.一般被保險人60%、政府40%
B.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自行負擔0%-45%,政府負擔45%-55%
5.給付率:1.3%。
老年年金給付,依下列兩式擇優計算:
第一式:(月投保金額x保險年資x0.65%)+3628元。
第二式:月投保金額x保險年資x1.3%。
資料來源:年金小教室--不同社會保險的費率與給付
延伸概念:風險、社會安全、社會保險
(本則小百科由王順民整理)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