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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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大批的重機騎士號召一起上高速公路,而再度引發相關的議論。
話說:立法院早於2011年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修正案,明定只要是排氣量超過550c.c.的大型重機,將可依據交通部所公告的特定路段、時段行駛於國道,附帶決議建請交通部以國道6號、8號及國道3號新化以南路段優先試辦,但是,五年下來卻也因為民意等諸多因素而遲遲未能試辦,以至於引發重機族的不滿怨懟。誠然,從過去只能駕馳於平面道路到快速道路的開放以迄於未來包括國道在內的全面性解禁,多少點明出來攸關到個別性命及其集體福祉的公共議題,自當是無法一次到位般地獲致皆大歡喜的多贏結果,只不過,從2007年開放2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快速公路係屬合法上路到2011年研擬試辦排氣量超過550c.c.的大型重機得以可在特定路段、時段行駛國道,這何嘗不是再一次地突顯出來關涉到公共政策之理性辯護和溝通平台的理想情談情境(ideal speech situation),一直都是當代台灣脆弱的公民社會所極度匱乏欠缺的。
基本上,是否要全面開放重機以行駛於所有的道路,此一命題的檢視討論,所涉及到的將會是利害攸關和相互牽連的一干人等(stakeholders),以此觀之,任何單一界面、角度或立場的論述觀點,除了會有情緒對話的以偏概全之虞,更無助益從難題、問題到議題的通盤性紓解,反而會因為過度聚焦於重機本身排氣量的物理條件,而引爆出來所謂還我路權的正當性論旨,相形之下,唯恐肉包鐵與殃及無辜的下場遭遇,卻也讓是否全面性開放一事,激發出來更多的社會性對立。准此,在這裡的思索真義指陳出來的乃是重機上路的個別舉措,實則糾結有合法性、適格性以及正當性的多重內涵,如此一來,重型機車是否競馳於國道,已然蛻變為某種集體意涵的社會實事(holistic social fact),這也使得相與關聯的基本提問,顯得更是迫切重要,包括有:從安全駕駛到安全係數之間的斷裂,是否要有人性、制度、環境等等的多方考量?至於,從全面開放的解套對策到相關前提要件的配套措施,說明了癥結點就不全然僅止於國道開放與否一事,而是有其分類分級道路環境的結構性剖析,就此而言,從平面道路到快速公路之於重機肇事出險的資料庫分析,政府理應是要提供科學數據與政策脈絡,藉此回歸到理性對話的社會共識?
最後,從風馳快感的需求滿足到精算費率的保險給付、從捍衛行駛路權到正視相關人士的生命權益以迄於從汽缸排氣量的物理條件到公民素養的人文教育,在在彰顯出來對於重機路權的有所疑慮,背後所直指的又未嘗不是一種從未知到不知的無知之幕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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