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叢林(Hobbesian Jungle)
Thomas Hobbes(托馬斯•霍布斯)指出:假設人在沒有法治的國家制度底下,將會呈現出原始的「自然狀態」,個體是孤獨、貧乏、骯髒、野蠻和短視的,並且有著毫無限制的自由,同時,面對所有的事物權利,也都要經由掠奪、強迫、抗爭等方式取得,社會普遍缺乏道德、互助和同理心,不惜以犧牲他人來換得生存,最終造成了所謂『弱肉強食、贏者全拿』的局面,至於,處於這種無政府狀態的叢林世界,每個人為了保護自身的安全,而同意將他們的權力交給君主,以得到人身安全和適當福利,如此一來,最大的獲益者經常也是一國的君主。最後,延續這樣的論述邏輯,Hobbes在其<利维坦>(Leviathan)一書裡將舊約聖經所記載的一種怪獸“利维坦”,比喻為强势的國家,藉此闡述國家學說、社會結構論、人性論、社會契約論以及國家的本質和作用等等的政治哲學思想。
資料來源:維基百科
延伸概念:自然權利、社會契約、政治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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