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津貼(Welfare Allowance)
因應社會福利資源分配的請求權利,至少包括有「貢獻評估」的社會保險範疇、「財力評估」的社會救助範疇、「身份評估」的福利津貼範疇以「專業評估」的福利服務範疇等四種不同類型,對此,舉凡從生育津貼、育兒津貼、老農津貼、戰士授田憑據到受難者賠償,該項扣緊身份確認及其資格取得而來的福利津貼,雖然多少會受制於設籍年限、收入所得等等的排除條款,但是,福利津貼所要突顯的是社會促進(social promotion)或社會補償(social compensation)的消極目的。
社會促進指的是國家為了使弱勢國民得以達到與一般國民機會均等之對待,並落實憲法精神,而實施一連串的社會福利服務措施,以期使這些人都能夠享受到經濟成長的果實,因此,社會促進的意含非常廣,可以涵蓋就業促進、津貼補助、福利促進等;至於,社會補償指涉的是國家因為公權力的合法執行或是因為政府未能善盡其職責致使蒙受損失,基於社會責任及道德責任而予以適當補償,藉此實現社會正義和社會衡平,事實上,該種的補償措施係屬於事後型,財源係來自於國家稅收預算,並且採行津貼的補償或賠償方式,以彌補國家整體的行政疏失,從而達到對於受損害者的精神慰藉目的。
資料來源:陳麗芬、王順民(2014)。<社會福利服務析論--當代台灣地區的方案計畫討論>。台北:洪葉。
延伸概念:社會促進、社會補償、二二八事件處理及賠償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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