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歸因偏誤(Violence Attributional Erros)
歸因(attribution)指的是人們對於自己或他人行為發生所歸結出來的相關原因,過去關於歸因理論多用於教育研究,大多數的研究也是集中在學生學習表現上的歸因特質、方式或是風格,近年來的歸因理論則是開始運用在諮商輔導中,對此,劉焜輝(1992)在其歸因治療理論與實施一書中,談到應用於憂鬱症和習得無助這類型的再歸因訓練;除此之外,從歸因特質到治療,犯罪矯治領域也開始研究一些暴力和犯罪偏差青少年的歸因模式,從而提出缺乏歸因技能的青少年或兒童會有暴力的傾向;連帶地,C.E.Daley(2004)的研究出現了暴力歸因偏誤一詞,並且製作所謂暴力歸因調查問卷(VAS),而後V.L.Waytowich(2011)再次使用Daley的概念和問卷,研究男性和女性青年犯罪者的暴力歸因偏誤,至於,在台灣,張志維(2015)使用暴力歸因的概念且就過去從常用的B.Weiner的歸因模式進行研究,發現到騎乘機車的交通議題中傾向於運氣歸因的大學生,可以顯著預測他的違規行為,事實上,過去關於暴力行為者歸因的文獻,類似的概念也曾出現在具攻擊行為的學齡兒童以及家庭暴力者的研究。冀此,透過認知和特質來探討可能的行為模式,這將有益於助人工作者應用於輔導或治療個案身中。
資料來源:張志維(2015)。<大學生自我控制、歸因方式與機車違規行為:以世新大學學生為例>。世新大學社會心理學研究所碩士論文。
延伸概念:偏差行為、犯罪行為、自我控制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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