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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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外電的新聞報導,卻是有它用以對照當前台灣社會的參考意義。

話說:根據提供薪資訊息網站PayScale最新出爐的一份報告指出:將近半數的美國勞工,自認為是無法發揮自己所學的「低度就業」者(underemployed),更有四分之三的勞工表示他們目前所從事的工作,與當初校園所學專業完全無關;連帶地,也有四分之一的勞工指出,他們現在的工作是兼職,非常想找到全職工作,以此觀之,扣緊從學以致用、發揮部分所學到學非所用以迄於從全職、兼職到部分工時或是非典型勞動,在在點明出來關乎到「就業」一事,是有它綜融探究的必要,這是因為:首先,單就『學用合一』的命題思考來看,那麼,學用是否合一的貫通和斷裂,實則隱含的是包括理論與實務、學校與職場抑或是最後一哩的機制設計,是否有去嚴肅檢視當前產、官、學與研的協同夥伴關係?還是逕自切割式的本位主義思考,以至於讓『教-訓-考-用-推』的和合關係,無法達到人力資本投資以及人力資源運作的真正目的。

其次,上述該項美國社會的迷亂現象,對映於時下的台灣而言,學用合一或是學非所用的弔詭情形,是否更為惡質化?對此,在這裡的論述反省既不在於哀矜勿喜,也不在於自反而縮於目前的教育培力和充權使能等等的運作困境,而是嫁接於產、官、學、研的論述架構底下,從就學期間的學生到在職身分的勞工,所謂學習與成長的「主體性意義」(subjectivity),有無內化以成為一種衡斷時局和職場應變的認知結構(cognitive structure)?連帶地,單向一方以及由下而上的「主體性意義」要如何擴及到雙向多造和上下會通的「互為主體性意義」(inter-subjectivity),這多少突顯了從學以致用、發揮部分所學到學非所用,就不單單只是一種歷程性的演變關係,而是糾結於從學習、習慣、慣性、性格到命運之個體範疇;以及從意願問題、能力問題到結構性問題的整體層次,有無回應到作為學習主體所應該要有展現出來的主體性意義,就此而言,『沈默共犯』而來的共難結局,所被懲罰的就不只是發揮部分的所學或是學非所用的自認屈就,而是直指背後所包裹一套從文化、教育、勞動而來的系統性失靈。

最後,上述PayScale的報告調查也透露出某種的變遷意涵,亦即,就大學的主修專業科系分析來看,攻讀「體育教學」(physical education teaching)、「社會福利」(human services)、插畫(illustration)、司法犯罪(criminal justice)、計畫管理(project management)等科系者,是一群最常面臨到「低度就業」者,然而,弔詭的也正是在自認為「低度就業」的勞工中,有近四成的受訪者覺得在非營利組織(non-profit organization)工作,是讓他們得以能夠找到更好之全職或兼職工作的跳板,此一相差現象,是否可以用來部分解釋當前台灣一地大量開班的社工學分養成教育,這倒是有它玩味之處?誠然,究竟是因為歷經一番的社會打滾,終於找到衣帶漸不悔的人群服務工作為其最愛?還是因為相對較低門檻的合格社工資格,以至於成為過往自我探索不足而來的一種逃避出口?抑或是社會變遷所創造出來的人群服務工作,造就了需求以創造出更多的供給以及供給誘發出專業怯弱的脫序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