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人員常面臨加害者威脅、恐嚇的危險,社會局從去年底獲得中央補助,依風險程度每個月補助社工人員1至2千元,包括委外團體的社工,今年持續補助,希望讓社工人員感受到政府的關懷。

社會局在103年訂定「台中市社會工作人員人身安全保障自治條例」,將社工人員的安全保護法制化,讓對社工人員威脅、恐嚇、傷害的民眾,予以罰鍰,涉及刑責則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對很多的社工而言, 是懷抱著照顧弱勢而來擔任社工,但是時常遭到加害人威脅、恐嚇,或者一直接觸到社會黑暗角落苦難的一面,長久下來,身心都會受到影響,因此社會局未來將會設心理諮商師,讓社工得以傾吐心聲的機會。

由於有些社工面臨的風險是難以預期,因此社會局向中央爭取執行風險津貼,去年獲得中央補助4成,從去年第4季開始,依風險不同給予1千至2千的津貼,分一般風險及高度風險,希望能讓社工有感受到政府的關懷。

社會局表示,今年會繼續發放,市府加上委外團體的社工,受惠將有400多人,還包括在委外團體工作的社工人員。

此外,社會局委外團體的社工,過去的勞健保都包含的薪資內,但目前已改為外加,希望能讓社工人員放心為弱勢者提供服務。(時事新聞來源:自由時報,2016.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