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大專兼任助理納保爭議,因各校擔心身障員工進用不足會挨罰代金,勞動部為協助各校達成「學習型」和「勞雇型」分流,當時發布函釋讓月薪未達基本工資一半、1萬4元的「學生勞工」,可排除在身障員工進用總數和應進用人數之外。但勞動部擬廢止該函釋,520前後各校身障員工應進用人數可能因此增加。

立委王榮璋昨在立法院詢問何時要廢止該函釋,部長陳雄文答詢說「任內會做決定」。勞動力發展署長劉佳鈞說,目前正在與教育部和大學溝通。

去年大專兼任助理爆發納保爭議後,當時各校除了憂心學生勞工衝擊師生倫理,最大痛處其實是勞健保費和身障員工聘用不足的代金支出,當時各校初估1年代金總成本高達6.6億元。

由於不少學校身障學生人數比率不到1%,要學校足額進用身障員工確實難度高,加上學生勞工即使在校從事領有報酬的兼任助理和工讀工作,身分還是學生,多少與教育和訓練仍有關,性質不同於一般企業,勞動部當時為協助大學解套,因而發布該函釋。

不過,排除計算有但書,各大學須優先徵詢校內身障學生是否有意願擔任兼任助理和工讀生,且優先進用,以保障身障學生的工作機會。

但仍引發身障團體不滿,認為該函釋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不滿身障員工進用採計一國兩制。

陳雄文說,實施逾1學期後,勞動部發現影響性非原本各校預估的這麼大,實際代金總成本1年約僅4千萬元,且學校不配合調查身障學生的工讀意願,勞動部請教育部督促學校配合,但不少學校還是不調查,因而已在檢討是否還要繼續排除,會在任內做出決定。

依身權法規定,私校員工總人數在67人以上者,須聘用1%的身障員工,公校則是34人以上者,要聘用3%的身障員工;每少聘一人,學校每月要繳基本工資數額的差額補助費(俗稱代金),作為政府促進身障朋友就業之用。(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6.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