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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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最新的統計顯示:以103學年為例,有高達22.5%的大專生申請學貸,政府編列約新台幣30億元的學貸利息補貼,而私校學生是公立的4倍,至於,含在學(約32萬人)與畢業(約62萬人)的學貸年輕人則是高達有94萬人,繼續向100萬人挺進,不過,也有3.3萬人(占3.51%)因為月收入不到新台幣3萬元而要求申請緩繳,對此,教育部表示今年(2016年)的八月開始,學貸的寬限期將從目前的1年延長為5年,也就是說,原本「畢業或當完兵1年後開始還」,一舉改為「畢業或當完兵5年後開始還」,至於,是否要增置所謂的排富條款,則是還需要進一步的討論。

基本上,標舉『讀不起書』的怯弱經濟因素,這多少讓學貸的遊戲規則不斷地加以放寬,藉此契合人力資本的必要性投資,只不過,公共資源要如何進行有效的配置,那麼,私校高於公立學校有4倍之多的學貸人數,這亦指陳出來關涉到公、私學校的學貸辦法,宜是要有比例原則的積極性差別待遇,畢竟,背後所糾結乃是包括個人不平等、家庭不平等與學校不平等而來的資源配置落差及其階層深化情形,以此觀之,不斷增加的私校學貸人數,當只是用以壓倒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准此,從高教市場的盲目擴張到學生受教的投資效益與競爭能力,在在點明了此一社會不均的不平等情事,當只會從學校端以更進一步惡化於職場端的擴大差距,對此,從助學貸款到生活支出所需以迄於從探索教育到職涯規劃的整體布局,顯然,學貸一事所牽動到的就不單單只是貸款金額的多寡及其還貸年數的多長,而是須含蓋經濟條件、培力發展、心理認知、關係網絡與社會資本等等多面向的綜融性考察,就此而言,針對延長學貸的寬限期程,更是要有像是學用合一、訓用合一、最後一哩、第二專長與職場再培力等等的配套措施,否則,除卻不可抗拒之低收入或中低收入的家戶因素外,不到新台幣3萬元的月收入,是否也意指某種教育培力之於個體謀生和整體進步的發展性危機?

冀此,續讀於大專校院的高階深造培力,究竟是一項受教權益的基本保障抑或是隱含著某種權責相符與成本效益的對應關係?對此,針對入學門檻不一定是從嚴,但是,畢業卻是經常從寬之背道而馳的迷亂現象,那麼,包括文憑至上、升學主義與以勞心為主的規範性思考搭配著大學膨脹、市場競爭和以生存為要的工具性操弄,現行的學貸機制設計,又何嘗不是共犯結構底下的某一個誘發環節?連帶地,每年高達新台幣30億元的利息補貼,究竟是用以鼓舞莘莘學子的奮進動機?還是苟延殘存於臃腫不堪的高教市場?抑或是積累出更多難以收拾善後的社會成本?准此,標舉從學貸到還貸的個人責任和政府責信,那麼,是否要將受教續讀的決定權還給當事者的學生本人,就此而言,攸關到高等教育的本質、性質與體質,是有它嚴肅檢討的必要!

總之,從以往季節性貧窮所出現的學貸議題,轉換成為經常性貧困的生存議題,所謂學貸人數的增加情形,只是當前強弩之末的若干徵兆,背後所潛藏的破壞力量和摧毀力道,這才是問題的針砭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