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鄭運鵬提案,為了提高生育率,將同步修《自來水法》與《電業法》,新增條文規定,自來水業供給家庭用水,以及電業供給家庭用電,應給予家庭12歲以下兒童每人一定度數的水費與電費減免,減免辦法由經濟部定之,每5年檢討一次。
鄭運鵬認為,台灣的生育率太低,可能造成經濟停頓,政府稅收減少,福利支出又增加,將變惡性循環,因此應設法提高生育率,帶來人口紅利,但現行的托育補助、育嬰假等,都只是做半套,因此希望透過公共事業給予兒童減免優惠,用政策來告訴國人多生小孩,政府就會多給優惠。
鄭運鵬估算,台灣每人每月用水量約為8度,若給予12歲以下兒童每人每月10度的水費減免,台北市每人約減67元,其他縣市約減免94元;台灣家庭用戶每月平均約310度,每人約100度,給12歲以下兒童每月減免,每戶約可減264元。鄭運鵬強調,這些減免的損失,可以當成水電業的營運成本,再轉給其他高用水、高用電者負擔,不會造成台水或台電的虧損。(時事新聞來源:蘋果日報,2016.04.13)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