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學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桃園市愛力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電子發票愛心碼9595995、9595520
前情提要:
2021年台灣正值COVID-19疫情極其嚴峻之際,確診與死亡人數不斷攀升,造成人心惶惶,對此,秉持守護國人生命、健康及看顧廣大民眾需求的慈濟基金會,為了照顧與保護國內12歲以上未成年人的生命與健康,選擇採購BNT疫苗,然而,陳昱瑄律師勾結宗教大師兒子李易儒,謊稱跟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已向上海復星公司談妥,可協助慈濟採購BNT疫苗,藉此詐騙新台幣10億6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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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充滿善意與信任的世界裡,「慈濟基金會」以其無私的行善精神,成為了眾多人的希望之燈,然而,正如阿拉丁神燈的故事告訴我們的那樣,每一個願望都需要謹慎對待,否則,可能會引來意想不到的後果。
故事的開端是一場席捲全球的COVID-19新冠疫情,這場災難讓人們對疫苗需求的社會性恐慌,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慈濟基金會此時挺身而出,決定採購疫苗,以保障國人的健康。然而,正當他們全心投入這項善舉時,一場精心策劃的詐騙卻已悄然降臨。
在這個故事中,一位名叫「阿瑄」的律師,與其同夥「阿儒」,像是化身為狡猾的狐狸,他們利用人們對疫苗的渴望與信任,自稱擁有神燈的魔法師,許諾可以迅速取得疫苗,而設下了一個精密的陷阱,誘導慈濟落入圈套,最終從中獲取高達新台幣10億元的巨額佣金。
這場騙局不僅讓慈濟蒙受了巨額的財務損失,也讓人們對於善行的信任受到了打擊,正如寓言中的教訓,我們看到了一種現代社會中善與惡之間微妙的平衡:善意有時會被惡意利用,信任也可能成為詐騙者手中的取巧工具,而一切的巧言令色,不過是詐術的煙幕,背後隱藏著的是對於善良的剝削,這場的交易也如同沙漠中的海市蜃樓,最終只留下了一片虛無。
然而,這個故事也帶來了深刻的反思,我們應該如何在行善的過程中保護自己?在這個充滿不確定性的世界裡,我們又要如何能夠既保持善良,不會被惡意所傷害?連帶地,從故事中,我們也看到宗教行善與慈善托辣斯的脆弱,窺見到白領犯罪如何利用制度的漏洞,進行一個關於信任認知、權益保障以及社會結構壓迫的縝密犯罪布局,如此一來,相與對應的批判性反思,包括:
首先,從宗教社會學的角度來看,慈濟的宗教行善模式,一直是其吸引信徒和捐款的重要因素,慈濟所倡導的「善行」理念,不僅僅是宗教信仰的實踐,更是一種當代社會文化的體現,然而,這種善行模式在面對現代社會複雜的經濟和法律環境時,顯然是需要更為嚴謹的制度保障。冀此,我們實有必要建立更為嚴密的監督機制,以確保每一筆善款都能夠被透明且有效地使用,畢竟,慈濟的宗教信仰和行善動機卻被不法之徒利用,著實反映出宗教組織在面對現代複雜社會時,可能會面臨的信任危機,如此一來,宗教組織在強調信仰與道德的同時,也需要建立更為嚴謹的內部控管機制。
其次,我們必須提高警覺,不被表面的虛偽所迷惑,更為重要的是,在行善的同時,我們更需要保持對於資訊不對稱和羸弱信任關係的理性思考,尤其是推動社會大眾對於慈善文化的認知教育,加強對於詐術手段的警覺性;連帶地,在這裡也暴露了慈善組織在面對外部風險時的脆弱性,提點了我們在捐贈和資源管理上,需要更高的透明度和問責機制。
最後,從壓迫結構社會學的觀點來看,這起事件也反映了權力結構中的不平等,作為一個擁有大量資源的慈濟功德會,其內部決策和外部合作往往依賴於少數高層人士的判斷,這種集中化的權力結構,容易成為詐騙者利用的對象,這也正是慈善托辣斯在現代社會中要面臨的變革工程之一。
在這個故事的結尾,慈濟基金會立志捍衛自己的權益,並重新審視其行善方式,這不僅是一個組織的自我救贖,也是我們每一個人在面對誘惑與挑戰時應有的態度,正如阿拉丁最終學會了如何正確使用神燈,我們必須學會如何在「善行」與「欺詐」之間找到平衡,讓這個「善行社會」變得更加美好,尤其是如何透過全面和深入的方式,來推動宗教型慈善組織的良性發展,這不僅是對於慈濟基金會自身的責任,也是對全社會信任體系重建的重要一步。
請記住:在面對善與惡的較量時,我們必須保持清醒,不能被表面的光環所迷惑,只有透過集體智慧與制度保障,我們才能在這片充滿挑戰的土地上,守護那盞永不熄滅的行善明燈。
致《慈濟遭詐10億:歷史巨流河中的善與惡》
慈悲的面紗下,善行的道路上,一場詐欺的風暴,席捲了信任的堡壘。
慈濟,那以愛心為名的燈塔,在疫情肆虐的黑夜裡,尋求希望的光芒。
律師的身影,在信仰的殿堂中,下跪頂禮,卻藏著詭計的微笑。
十億的代價,是信任的裂痕,是善良的淚痕,是社會結構的反思。
宗教社會學告訴我們,信仰不該被利用,慈善不該成為掠奪的工具。
詐術社會學提醒我們,在善行的名義下,需有理性的警醒。
白領犯罪的陰影,在豪宅與黃金中顯現。
壓迫結構的背後,是無數捐款者的心血。
時代在變遷,社會在震盪。
我們該如何捍衛權益?如何重拾信任?
或許,在這悲天憫人的時刻,我們需要的是更多的透明,更多的誠信,更多的反思。
讓慈悲不再蒙羞,讓善行不再被利用,在理性的光芒下,以重建那搖搖欲墜的信任之塔。
(本文的撰寫構思取材聯合新聞網,2026.08.08:「買疫苗遭詐10億元!慈濟基金會首發聲:痛心遺憾,將捍衛權益」)
(本文並同步刊登在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
(本文的著作財產權經王順民授權歡迎轉載)

2021年COVID-19疫情嚴峻期間,慈濟基金會為取得BNT疫苗,遭人以具有特殊關係及採購管道為由詐騙10.6億元。當時確診與死亡人數增加,疫苗不只是一項普通商品,而是全世界競逐的稀缺資源。看到這起事件時,我第一個想到的並不是「為什麼一個做慈善的NPO會被騙」,而是多年前台灣企業界曾經發生過的一件事——昇陽國際半導體的矽料交易事件。一個發生在營利組織(PO),一個發生在非營利組織(NPO);一個搶的是矽料,一個搶的是疫苗,看起來完全不同,但如果回到事件發生當時的環境,兩者面對的其實是非常相似的管理風險。
2007年前後,全球太陽能產業快速發展,上游矽料嚴重短缺。對當時的相關企業而言,真正重要的已經不是原料價格高低,而是能不能取得原料。沒有矽料,即使設備、訂單與資金全部到位,工廠仍然無法生產,市場因此進入近乎「誰手上有料,誰就是王」的狀態。昇陽就在這樣的環境下面對矽料取得問題。當時中間人並不是只憑一句「我有料」取得昇陽信任,而是拿出與日本Asahi簽訂的供料合約,藉此證明自己掌握日本方面的矽料來源。問題在於,昇陽雖然看得到這份合約,卻無從確認中間人提出的上游合約究竟是真是假。這不是完全沒有資訊,而是手上有一份看起來足以支持交易、實際上卻難以獨立驗證的資訊。
如果把這件事放在正常市場環境,事後當然很容易問:為什麼沒有再查清楚?為什麼沒有確認上游合約的真實性?但管理決策從來不是發生在事後,而是發生在當時。當市場上的矽料極度短缺,查核時間拉得越長,固然可能降低交易風險,卻也可能讓原本可以取得的料源被其他競爭者拿走。對管理者而言,眼前同時存在兩個風險:一個是相信這份合約而承擔資金損失的可能,另一個是不相信、不交易,最後卻沒有原料可以生產。當「拿不到料」逐漸被視為比「錢可能拿不回來」更迫切的威脅時,原本的風險排序就改變了,平常不會接受的不確定性,也可能在急迫情境中被合理化。
十多年後,相似的場景再次出現,只是矽料換成了疫苗。疫情最嚴重的時候,疫苗取得涉及生命、公共衛生與巨大的社會期待。當全世界都在搶疫苗,只要有人宣稱自己掌握特殊關係與取得管道,自然具有極大的吸引力。慈濟事件中,詐騙者正是以已與相關人士及上海復星方面談妥、可以協助取得BNT疫苗為由取得信任,最終造成10.6億元損失。
閱讀〈慈濟的神燈與詐術的迷霧:在善行與欺詐之間……〉與〈慈善與詐騙的邊界:「慈善托辣斯」的組織神聖化與責信困境〉兩篇文章後,我反而一直想到昇陽的矽料事件。兩篇文章從慈善、信任、詐騙與組織責信等不同角度討論慈濟事件,但對我而言,真正值得思考的並不只是慈濟為什麼會被騙,而是為什麼一個NPO發生的事情,竟然與十多年前一家營利企業所遭遇的情況如此相似。
矽料短缺時,有料就是王;疫情最嚴重的時候,有疫苗就是王。兩個組織的目的不同,所處產業不同,面對的資源也完全不同,但當稀缺程度高到「拿不到就可能付出巨大代價」時,管理者面對的風險其實非常接近。這也讓我重新思考一個問題:我們平常很習慣把PO與NPO分開討論,甚至認為兩者需要不同的管理思維,但當真正的風險出現時,風險真的會區分眼前是一家公司,還是一個慈善組織嗎?
從昇陽與慈濟兩個事件來看,我認為答案是否定的。兩個案例真正相似的地方,不只是都有中間人,也不只是都涉及鉅額資金,而是中間人都出現在資源極度稀缺、組織又急於取得資源的時間點。當「現在不做,以後可能就沒有」的壓力愈來愈大,管理者對風險的容忍程度也會跟著改變。原本應該進一步確認的資訊,可能因為時間壓力而被接受;原本不能承擔的交易條件,也可能因為害怕失去機會而被重新解釋。真正危險的往往不是管理者完全看不到風險,而是看到了風險,卻在更大的急迫性面前逐漸接受它。
這也是我認為慈濟事件真正值得NPO思考的地方。它不是一個單純的「善良的人遇到壞人」的故事,也不能因為組織從事慈善,就把問題停留在善意遭到利用。當一個組織需要管理龐大的資源、進行重大交易並承擔決策結果時,它所面對的就是管理問題。資訊不對稱不會因為組織型態不同而改變,人的判斷偏誤也不會因為進入公益組織就消失。真正困難的管理,從來不是在一切正常時照著制度走,而是在所有人都告訴你「這次情況特殊」、「只有這個人拿得到」、「再不決定就沒有了」的時候,管理者還能不能從急迫性中看見異常,判斷眼前究竟是必須承擔的合理風險,還是已經超過組織可以接受範圍的危險。
因此,我一直不認同把成本、財務、內控、績效與風險管理視為「企業那一套」。NPO有時會認為企業太重視錢、太計較成本,甚至覺得把這些觀念帶進公益組織會讓服務變得商業化,但這其實混淆了營利目的與管理能力。財務管理不是PO的專利,成本意識也不是只有追求利潤才需要,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更不是企業為了賺錢才需要的工具。它們之所以在企業中較早被制度化,是因為企業長期受到市場競爭、股東、債權人與損益的約束,一次重大錯誤就可能直接反映在財務結果上,因此必須建立制度,避免有限資源因錯誤決策而流失,也避免組織承擔自己無法承受的風險。
供應商徵信、重大支出分層授權、付款控制與資訊交叉確認,看起來都是冷冰冰的制度,但背後其實只承認一件很簡單的事情:人會犯錯,人的判斷也有極限。這不是對人的不信任,而是管理必須承認的現實。做慈善的人當然也不例外。做善事與會不會做錯事,本來就是兩件不同的事情;一個人長期行善,不能因此推論他的每一次判斷都正確,一個組織曾經幫助無數人,也不能因此認為它的每一項決策都不需要接受檢驗。善意可以決定一個組織為什麼存在,卻不能取代組織應該如何被管理。
甚至從風險承擔的角度來看,NPO更應該嚴肅看待管理。PO發生重大決策錯誤,最直接承受損失的通常是企業與投資人。投資人投入資金,本來就知道投資存在風險,也期待相對應的報酬。但NPO所管理的資源不同。有人捐500元、1,000元,甚至把大筆財產交給公益組織,不是為了取得股息,而是相信這些資源會被使用在組織所承諾的公益目的。因此,NPO拿到的從來不只是錢,而是「錢加上信任」。
也正因為如此,NPO還存在一項PO相對較少面對的風險,就是道德本身可能成為管理的遮蔽。公益、慈善、救災、奉獻與愛心,使NPO能夠累積一般企業很難取得的社會信任,這原本是公益組織非常珍貴的資產,但當「我們在做好事」逐漸被延伸成「所以我們不會做錯事」,問題就出現了。當外界對財務、決策或治理提出質疑時,如果問題被轉換成「為什麼要懷疑一個做好事的組織」,原本應該接受管理檢驗的事情,就可能被道德正當性遮蔽。〈慈善與詐騙的邊界〉所提出的「神聖化防禦」,正好提醒了這種危險:當組織的公益形象與道德正當性愈強,外界可能愈不願意問,內部的人也可能愈不敢問,原本應有的監督功能反而因此弱化。
這也是為什麼我認為NPO不能用「善」取代管理。企業犯錯,至少還有財務數字、市場與制度可以追究,錢少了多少、資產損失多少、股東權益受到多少影響,都可能被董事會、股東、會計師、銀行、主管機關與市場繼續追問。NPO一旦發生重大管理錯誤,損失的卻不只是帳面上的金額,還包括捐款人的信任、第一線募款者的人際信用,以及原本可以提供給服務對象的資源。甚至當社會因為一個大型公益組織的錯誤而開始懷疑慈善機構時,最後受到影響的可能還包括其他從未犯過相同錯誤的NPO。
所以,我並不認為NPO需要「向PO學習管理」,因為這句話本身就預設了管理是PO的東西。PO與NPO真正不同的是組織目的、價值創造方式與盈餘如何處理,而不是管理者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只要要管理資源、管理人、做出決策,就必須面對風險,也就必須具有財務判斷、成本意識、內部控制與風險辨識的能力。這些能力既不屬於企業,也不屬於NPO,它們就是管理本身。
從昇陽的矽料到慈濟的疫苗,我看到的並不是哪一種組織比較容易犯錯,而是同一種風險如何在兩種完全不同的組織裡再次出現。當資源極度稀缺、資訊又無法完全確認時,任何管理者都可能因為害怕失去機會而降低原本的風險標準。真正能讓組織離開風險的,不是PO或NPO的身分,而是管理者能不能在急迫中仍然保持判斷,知道什麼必須驗證、什麼不能只靠信任,也知道什麼時候即使眼前的機會再珍貴,都必須拒絕超過組織承受能力的風險。
公益不需要企業化,但是公益一定需要管理。那些有時被認為太現實、太計較、太重視金錢的財務紀律、成本觀念、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從來不是PO的專利,也不是公益的對立面,它們就是管理者應具備的基本能力。對NPO而言,真正需要避免的不是變得太像企業,而是因為排斥所謂的「企業化」,連同原本可以保護組織的管理知能一起排斥。管理不是要削弱善意,而是要讓善意經得起現實世界的風險;也正因為NPO手中承接的是無數人的錢與信任,它對管理能力的要求不應該比PO低,反而應該更嚴格。因為最後需要被保護的,不只是一個組織,而是那些相信它、支持它,以及真正等待這些資源提供協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