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驚全台新北國中生割頸案,今天將二審宣判。被害者父母接受本報專訪表示,在國家賠償追溯時效屆滿前,日前已向新北市教育局提出國賠申請,究責相關失職人員,「那些本該守在孩子前方的大人,卻沒有守住校園安全,應給兒子一個真正的道歉。」

二○二三年十二月廿五日中午,楊姓國三生擔任風紀股長,提醒隔壁班林姓女學生勿破壞公物,竟遭郭姓男學生持刀砍殺身亡。去年一審判郭生九年徒刑,涉教唆殺人的林姓乾妹判刑八年。

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涉案學生案發前即有攜帶刀械的行為,且早在二○二二年間,曾因亮刀遭警方查獲,符合《少年事件處理法》所稱曝險情形,僅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未移送少年法院進行保護性評估,錯失及早介入時機。

監院也直指,警政、教育、社政與少輔會間缺乏明確分工與共案合作,此案少輔會雖掌握學生多項偏差紀錄,卻因其具有學籍轉由學校主責而未開案,導致資源未能整合,學校輔導也明顯量能不足。要求新北市政府、行政院、司法院、教育部與法務部在曝險少年評估、跨機關協作與輔導通報等制度全面檢討。

楊父指出,校方人員未確實履行校園安全維護與學生輔導的法定職責,未對郭姓學生多次攜帶刀械進入校園採取有效管制與防範措施,最終釀成無可挽回的死亡悲劇。監察院調查報告也證實新北市教育局與校方在處理加害少年轉學、輔導及高關懷通報等環節存在疏失,明確揭露制度缺失,調查結果是「遲來的正義」。

楊父強調,提出國賠是希望公部門能正視錯誤、承認失職,另外,他也希望能在校園內設立紀念碑或紀念牌、定期舉辦紀念活動,並將事件拍成紀錄片或納入教材,讓社會記住這起校安事件。「兒子的犧牲,至少要在世上留名,留下公平與正義的一頁。」

新北市教育局表示,尊重家屬提出國家賠償的權益,目前已完成文件審查並受理,將依程序提報教育局國家賠償處理小組及市府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委員會審議,後續將依審議結論及相關法令辦理。(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5.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