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進行「民法繼承編特留分制度之檢討」專題報告,法務部表示將在明年初推動兄弟姊妹特留分的修法,獲司法院及朝野立委一致支持,未來法務部將重點參考日本繼承貢獻制度,預計明年初啟動修法程序。
日本有鑒於高齡化社會及國民家庭觀念變遷,二○一八年七月通過以生存配偶的生活照顧等觀點出發的繼承法修正案,其中包括高齡生存配偶居住權利保護、特留分侵害額請求權行使所發生權利改為金錢債權,以及非繼承人但對於被繼承人照護有貢獻者設有特別貢獻制度等。
司法院副秘書長王梅英指出,特留分制度原目的在於調和財產處分自由、遺囑自由及法定繼承人利益保護,但該制度自一九三○年制定至今,社會、家庭觀念和結構均已有顯著變遷,因此適用範圍自應重新審視,司法院基本上支持修法。
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針對兄弟姊妹特留分修法,法務部年初已委請學者、專家進行繼承篇檢討、修正,預計這個月底將提出研究報告,當中將大量蒐集日本繼承貢獻制度資料。
由於手足特留分與每位民眾切身相關,昨天朝野立委均表關心。立委吳宗憲藉由過去擔任檢察官經驗,指出特留分常造成家庭仇恨,讓幾十年未聯絡的旁系血親在被繼承人死後跳出來爭產,又如一對頂客族先生過世後,妻子為了先生從未謀面、同父異母弟弟的特留分,只能賣掉唯一安身立命房產。
立委陳培瑜要求法務部修法應周延、全面,例如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後,祖父母的特留分是否也應一併檢視?若刪除特留分刪除,扶養義務是否也要一併修正?不能只修一條,以避免造成新的法律漏洞和確保制度平衡性。
立委翁曉玲也同樣自民法中兄弟姊妹互負扶養義務和特留分間的關係切入,除呼應陳培瑜所言,也提出反向思考,指若對沒有維持生活能力或沒有謀生能力的手足必須扶養,那特留分是否也該有相當程度的維持?這種公平性相信也是很有意義的思考,希望法務部修法時能一併研究。(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2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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