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創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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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學家瑪利‧道格拉斯(Dame Mary Douglas, 1921-2007)在其《自然象徵》(Natural Symbols: Explorations in Cosmology,1970)一書裡,提出所謂的群格理論,這除了有助於我們跳脫人類社會所之於原始與現代的進化論二分法外,更能掌握個人與社會的關係,這其中的「格」,指的是規則、秩序、分類、象徵系統,而所謂的「群」,則是歸屬感、同儕壓力、群體足以強制個人的權力,藉由「群—格」的縱橫對比,歸納得出一種放諸於四海的類型學。對此,道格拉斯據以分成社會控制力強,角色分配難和超級父權的『高群—高格』階層社會;『高群—低格』的社會,則是可以形成相對平權的社會關係,因為團結排外、彼此忠心,但是,內部的規則時常可以重新協商;『低群—高格』的社會導致宿命論,因為人很難去影響別人,不過,同時又被理想秩序與象徵分類控制住;以及『低群—低格』的社會則生產出個人主義,因為規則少,社群重視的是企業家精神與個人成就。
事實上,上述類型學的概念運用,早已出現在社會學的學術涵養裡,這其中又以墨頓(Robert King Merton)最具代表,墨頓發展涂爾幹(Emile Durkheim)的失範概念,進而提出著名的緊張或壓力理論,亦即,藉由文化目標、制度化手段而來的不同組合,進而將個人的適應方法,分成:穩定性社會結構且無失序現象的『順從型』、接受主流社會的文化價值但卻不採行合法手段的『創新型』、放棄文化期待的認可目標但遵守形式主義的『儀式型』、揚棄合法手段和文化目標並退縮成社會邊緣人的『退縮型』以及另創一套遊戲規則和價值觀念的『叛逆型』。冀此,從墨頓到道格拉斯一脈相傳的乃是藉由社會學或人類學的哲思想像,藉此讓深邃的人類行為與社會行為,有其綜融歸納而來的典範建構,對於此一典範性移轉的考察真義,自然是要回歸背後所要被深植的文化素養,換言之,從基本的四種象限到相對複雜的九宮格,指涉出來關於「存異」的深邃探究,是要優先於「求同」的圖像拚湊。
對此,透過群格理論的透視觀點,以讓當前的社工學典範或社工社群亂象,找出脫序、迷亂的可能根源,這是因為:首先,當前的社工社群及其運作情事,究竟是屬於『高群—高格』、『高群—低格』、『低群—高格』抑或是『低群—低格』的那一類屬範疇,明顯地,糾結於從科班社工到學士後社工、從社工師到社工員、從專科社工師到社工師、從公職社工師到社工師或是從高級社工師到公職社工師,似乎是瀰漫著某種的權控關係,而讓社工階序的階層化關係更形嚴謹,但是,能否達致社工內部所應有的團體認同,這也點明出來從不同階級之間到同一階級之內所形塑權益不對等的社會關係,致使對於社會工作服務的觀照考察,就不在於「群—格」彼此之間的組合關係,而是在該項的社工社群裡,散見的盡是內團體、外團體、初級團體、次級團體、同儕團體、參考團體、社會壓迫等錯亂關係,也讓攸關規則、秩序、分類、意義的運作設計,出現「差格」與「異群」的『低群—高格』和『低群—低格』情形,這就有如墨頓所提及到『儀式型』、『退縮型』抑或『叛逆型』般,成為不斷飄泊尋岸的斷鍊社工。
最後,達觀如您、我,用不著對話入座於群格論或個人適應方法的那一個象限或分類,畢竟,社會工作與社工類別化,也是真實世界的一部分,而是要導入『學習』、同理『耐煩』與起心動念的『不糾結』,藉此體認:重點不全然在於科班社工、學士後社工或是社工師、社工員,而是背後所實有的社會心靈結構,藉此將各種的意義、規範,鑲嵌於各安其位的群格類型裡,只不過,人群服務的社工又要如何覓尋作為「自然象徵」的該項文化性體現,特別是內化於個人身心靈之中的那種價值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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