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玉君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工作師學分班學生)

 

印尼政府宣布原定今年(2021年)一月十五日實施的移工零付費政策暫緩,延後到七月十五日才正式上路,該項措施係將移工在外的住宿、簽證、護照、機票等11項的移工入境及安置相關費用,全部轉嫁給臺灣的雇主身上,大約會讓雇主多花七至十萬元,這則新聞不只是讓二十多萬僱用看護工的家庭一片嘩然,也讓未用此資源的閱聽者,難掩情緒地指責印尼政府,此項措施將形同是某種的「勒索」,也會讓弱勢家庭將來根本請不起印尼移工,至於,那些請得起移工的中產階級家庭,也會因為移工的不斷逃跑,進而衍生出重新申請時必須再次負擔相關費用的聘僱困擾。

誠然,該個金額的估算是否精確,雖然是不得而知,甚至於還是處於各說各話階段,這是因為,有些間接成本的算法殊異,比較明確的是仲介協會表示此項規定係為印尼政府在2017年所頒發的第18號移工保護法(UU Nomor 18 Tahun 2017),並非是近期才有此的政策定調,至於,緩衝期也不是一、兩天;再則,這個零付費政策也不只是單獨針對臺灣,此法適用包括我國在內的14個輸入印尼移工國家,印仲代表甚至指出,過去三十年以來,臺灣雇主的花費,幾乎是他們所有移工輸出國中最少的,此外,每個移工在三年工作期間,還必須分期付款支付將近六萬台幣的仲介服務費。

基本上,大眾輿論在評價政策良窳時,多半還是存在一些的謬誤,大都只是站在自己的角度看世界,如此一來,是否有必要換位思考移工因為仲介費而飽受負債之苦?當我們苦自己同胞之苦時,必須也要同理他國政府苦其子民之苦的感同身受。承上之言,國家發展委員會2018發布臺灣的人口紅利將於2027年消失,到了2030年之際,平均每2.7人須扶養1人,以臺灣目前高齡少子女化的惡化情況,未來對於長期看護的需求,只會增加而不會減少,也就是說,現在是賣方的天下,不再是買方這一方所可以的全然主導的,因此,除了錙銖必較於究竟要由誰來支付該筆的移工費用外,我們更要調整的乃是對於這些移工的看法,因為在印尼政府眼中,每一位到海外工作的印尼人,都是一群擁有專業技能的公民,應該是要被使用國政府及其人民,以專業態度來對待,更何況當移工母國的經濟發展業已日益增進,將來誰又願意離鄉背井賺取辛苦錢?

當務之急在於為調整心態,開發其他國度以引進專業人力,藉此因應不斷增生的照護市場需求,誠然,政府雖然極力推廣雇主可以透過直聘制度引進移工,但是,根據2019年監察院調查發現,引進外勞的比例,始終沒有超過一成,2018年甚至於只有1.13%,普遍叫人詬病的是直聘的資訊不足和手續繁複,因此,雇主使用率自然是偏低,寧願找較為方便的仲介並支付所謂的「買工費」,因此,與其是抗拒接受和批評對方國家的短處,不如努力讓既有直聘中心的申請平台,更為精緻、透明化,以讓民眾省時、省力、便捷於更多移工國的其他選擇;連帶地,也必須要同步改善移工的工作環境,在保障雇主的同時,也需要保障移工的勞動權益,以讓買、賣的雙方都能夠獲得法律的公平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