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佩君
(中國文化大學學士後社會工作師學分班學生)

 

近日全台關注的罷韓投票的當天,另一枚震撼彈即是高雄議長許崑源在投票當晚跳樓身亡,令人惋惜生命的殞落,姑且先不去論及政治與權利錯綜複雜的糾葛角力,但是,從社會行為與生命議題觀點而言,台灣的生命權與自殺防治,遠遠不如政治、黨派、顏色等議題,被同等關注,畢竟,在議長跳樓的新聞觀點中,除了政治鬥爭、誠信原則等面向,還有人民生命權與自殺防治的社會面向,就此而言,自殺就不單是個人選擇,連帶也牽動著社會行為與社會安全,而值得加以深究。

誠然,生命權是普世價值的基本人權,聯合國大會早於1948年在法國即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第三條中明文訂定:「人人有權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重視生命權的普世價值,自此廣為世界各國遵行。台灣一地則是在2019年所通過的<自殺防治法>其精神亦同,亦即,係以加強自殺防治、關懷人民生命安全,以培養社會尊重生命價值。根據統計全世界每40秒鐘就有人死於自殺,死亡人數比戰爭總數更多,自殺已經是全球一項重要的公衛議題,世衛組織呼籲將自殺率降至每10萬人10人之下,所幸,全球近二十年來自殺率已不斷下降,反觀的台灣,自殺死亡率卻仍在每10萬人12.5,且近幾年不降反升的相差趨勢,這也使得台灣社會的自殺議題,是亟需要更多的關注和深究。

再則,若說生命權是普世價值的基本公民權之一,那麼,自殺的防治就是社會安全網的重要樑柱之一,且自殺死亡率本就是社會福利政策的低標和底限,社會福利、社會工作的設計鋪陳,無非不是在於謀求人民的基本生存與生活福祉,以此觀之,自殺死亡率可以是給生活指標打分數的另類指標,值得留意的是,世衛組織定義的高自殺率國家為自殺死亡率超過15,台灣目前是12.5,此一數據提醒我們還有努力的進步空間,對此,台灣已有設計不錯的自殺防治系統,通報登錄建檔等都頗為完備,但是,自殺防治的相關專案卻仍然還是以一年一聘的方式延續,這顯示出沒有長期政策的規劃與投入,這種但只求有的殘補模式,突顯出來的是欠缺整體性規劃,尤其是相較於其它的撒錢政策,人民生命權的維護不知要排到那裡和那個時候?

除此之外,依據研究指出,自殺與失業率、媒體仿效現象均有相關,我們在媒體上悉聞自殺的不幸事件,往往看到媒體報導的重心,在於民俗禮儀與家人悲痛的畫面,聳動式讓悲劇發生的情境不斷重現,這些報導對於保護生命權並有正面助益,台灣的向上提升,需要更多的努力作為,期待自殺事件不止於政治角度,也要有從生活、生命、生存的綜融思考。

總之,自殺表面上是一項的個人選擇,但是,此一選擇的背後或許是活不下去的情感、家庭、經濟、信念、健康、政治等歸因事由,這些難道就不是社會安全網、社會政策、國民所得、福利分配等環環相扣所關心的議題?人在情境中,情境影響人,若政治為人民熱情之所在,那麼,經濟、生活、健康是否也因此降低了應該要被投注的公共資源?從自殺事件看到的就不應該只是對於逝者的緬懷感嘆,更應設想從自殺防治到社會福利資源的資源重分配、從新聞報導的敘事角度到民眾生命健康維護的教育觀念傳遞,以及是否因尊重生命權而有更為積極的策進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