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今(29)日三讀通過《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為使職場父母能安心托育,本次修法增列公司得辦理幼兒園、提供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讓企業共同分擔員工照顧幼兒的責任。
教育部表示,考量幼兒教育及照顧的提供非僅限於幼兒園,應符應家長需求以提供多元選擇,本次修法明定教保服務的提供方式包括幼兒園、社區互助式、部落互助式或職場互助式等,並將提供前開服務的機構統稱為「教保服務機構」,教保服務機構並得於教保服務課程實施時間以外提供臨時照顧、延長照顧服務及兼辦兒童照顧服務,以符應家長托育需求。
為有效減緩幼兒園超收問題,除罰則外,增列幼兒的父母或監護人於知悉幼兒園有超收情況的30日內,以書面通知幼兒園終止契約,幼兒園須返還父母或監護人所收取費用;未依規定返還費用,得另處罰鍰。
此外,為保障幼兒乘車安全,規定幼童專用車(娃娃車)車齡不得逾十年,娃娃車如屆齡汰換,另研議補助措施。(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8.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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