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原排定今天討論公路法第63條修正案,增訂「不得以車齡為禁止使用限制」,放寬車齡限制。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痛批,立委為了討好業者貿然開放,是孩子的命去換,她要立委好好想想,「到底想把孩子載到哪裡去?」更要教育部給全國家長一個交代!
「不能因為現在風平浪靜,就要拿孩子的命去換!」長年關注兒童交通安全的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痛批,過去早有業者多次希望放寬車齡限制,甚至脫口說出,因車齡限制而被迫購買陽春車來營業,「現在又放寬,豈不放任陽春車繼續趴趴走!超過10年、20年?簡直至孩子於死地!」
林月琴表示,原本因兒權法是特別法,公路法是普通法,普通法對特別法不會有約束,沒想到現在立委都忘記健康幼稚園的火燒車意外,只因現在風平浪靜就要拿孩子的安全去換,讓家長非常擔憂,呼籲主管機關教育部給出正確的決定。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吳福濱則表示「有條件贊成」,他認為,車齡不一定能代表車子安不安全,即使是新車若沒有好好保養同樣有問題,但要開放車齡,必須要有完善的檢查措施,包含檢查的內容和次數都要提高;且要規定不得使用二手車,以增加用車安全。(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 201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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