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多癮君子以電子菸取代香菸,但各國政府對電子菸管理卻十分缺乏,爆炸或誤用時有所聞。全球菸草與尼古丁論壇呼籲各國適當管制電子菸,以建立品質與產品安全標準;董氏基金會則建議將電子菸納入「菸害防制法」管理。
由菸草雜誌Tobacco Reporter主辦的全球菸草與尼古丁論壇(GTNF),今年聚焦於電子菸的品管制與法規制定等議題。與會代表認為,透過產品標準的制定,確保電子菸的品質與產品安全標準,並容許適度的產品創新、經銷與行銷,才能讓此新興產品持續發展。
台灣國際醫學聯盟秘書長黃嵩立表示,電子菸是種霧化吸食器,可將含有尼古丁和香料的溶劑霧化後,供使用者吸入,長期對健康有不良影響。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副董事長游開雄表示,含尼古丁成份的電子菸,目前在台灣依「藥事法」管理。但因為電子菸的製造及輸入業者皆不在台灣或地下化,難以明確控管,加上「藥事法」對於廣大消費者的使用行為反而束手無策,導致電子菸使用族群快速增加。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主任林清麗認為,電子菸應比照一般香菸納入菸害防制法管理,有條件的成為合法商品,不能讓青少年隨手可得,有販賣都要依法繳納菸稅及菸捐,才能真正避免電子菸的危害。
林清麗解釋,霧化吸食器也可是「藥物傳輸器」,除了尼古丁,包括安非他命、大麻等毒品也可藉由此種吸食器來傳輸。目前主管機關將電子菸視為偽劣藥,雖然禁止製造輸入,但使用、吸食卻不罰,造成菸害防制工作的困擾。(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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