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的保護型社工均駐點在桃園區,造成南北家暴案件的即時處置出現落差,為了彌補差距,社會局規定未來只要是家暴及狀況不明案件,社工要一個小時內到場、做立即性處置。

 

有關南北資源差距,社會局在今年4月中壢人球案之後曾開會檢討,一度考慮派保護性社工進駐桃園南區,但最後作罷。

 

社會局主任秘書王安邦指出,社工因為工作內容特殊,人力增補本來就有很大問題,在人力不足的現階段再拆散人力,只會增加工作壓力。另外,家暴或兒少保護等案件經常需要教育局、衛生局和司法機關多方配合,如果其他單位未同步在南區駐點,再多的保護型社工駐點也只是浪費人力。

 

雖然人力不足,社會局還是提出解決問題辦法,未來只要涉及兒少保護、性侵害、或是113家暴專線轉通報的案件,一律由保護型社工處理,而且必須一個小時內抵達,如果未能趕抵就會究責。

 

至於狀況不明的案件,則由2名以上的一般社工(含社工督導)到場,同樣也得在一小時之內趕到現場,視情況轉介其他單位處理。

 

王安邦說,處理案件多了時效性,工作壓力增加是必然結果,但有時分秒之差關乎生死存亡,是不得不採取的措施和規定,且桃園區到楊梅區的國道車程35分鐘是經過實際測試,一個小時內趕赴現場的標準並不為過,如遇特殊情況或有特殊理由,才會另當別論。(時事新聞來源:聯合新聞網,2015.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