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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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 短不到一周的時間裡便發生了4起的虐童事件,也造成4死1命危的人倫慘劇,根據統計,台灣一地八年來每年都有1萬5千多名的受虐兒,這其中未滿6歲的每年 多達3,656名,占將近四分之一的比重,以此關之,要如何有效地防堵不幸事件的一再上演,這將會是一項嚴峻的變革工程。

基 本上,對於大量湧現的兒虐事件,究竟是民智已開的通報使然?還是環境條件的惡化所招致對於幼兒的無辜傷害?連帶地,扣緊施虐原因、受虐過程以及善後處理而 來的綜融性考察,那麼,關乎到兒童受虐情事的個體因素、父母因素、家庭因素、事件因素、環境因素、區域因素、季節因素抑或是其它的催化因素,有無進行大量 資料的結構探究,從而找出各種可行的解決對策,就此而言,近八年下來,台灣社會裡平均每年有高達1萬5千多名的兒少是身處於受虐的陰影,那麼,問題的針砭 就不只是聚焦在單一或少數個案的深度描述,而是一種廣度且寬廣的透視觀點,有無直指兒少受虐問題的核心關鍵所在?

首先是分類與分級的概念內涵,這其中前者除了單純不同兒少受虐類型的歸結討論外,要如何針對各自所糾結的生態環境、問題需求、資源整合以提供個別化的照顧 服務計畫?以此觀之,在這裡的思索真義主要還是回歸到兒少背後的原生家庭,以進行包括支持、補充、維繫、重建或替代的家庭處遇方案規劃,然而,弔詭之處也 正是在於任何受虐事件的通報、上報與見報,已然都是冰凍三尺的多重影響,如此一來,現行以停損設置的兒少保護措施,不僅過於消極、被動、凌亂、枝微,也忽 略從兒少到父母家庭乃甚至於生態系統的串聯性思考,如此一來,即便是彰顯國家機器的保護之責,但是,從親生父母、寄養父母、機構父母到最終父母,彼此之間 的鑲箝接軌,是否缺乏中介平台的有效運作?

連帶而來的提問是:針對所謂不是的父母以及會傷人的家庭,我們這個社會介入保護的底線或上限為何?而扣緊法不入家門的文化主義,那麼,從私有財到準

公 共財或公共財的文明化觀念,這使得對於這些父不父以及母不母的迷亂現象,又要如何捍衛所應該要有的普世價值?!就此而言,標舉『失學、失身、失業、失婚』 4部曲的共同背景,那麼,相與對應的『失職、失責』,這才是問題的癥結所在,也就是說,倘若4部曲共同背景是一種構造原因,那麼,『失職、失責』的催化因 素及其『失去』的相關善後處遇,僅止於某種的應急措施,重要的還是揆諸於家庭教育、父母教育、生命教育等等的道德重整工程,畢竟,「不知為何?豈有如 何!」的心靈結構重塑,才會是根本所在。

總之,關乎到兒少受虐一事,理當是一種含蓋理念、政策、立法、制度、行政以及福利服務的通盤性變革工程,對此,八年下來諸多的兒少受虐情事,又關照出來那些的不堪與怯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