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研究所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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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一項關於2014年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的結果發現:國中的吸菸學生裡,有將近一半是自行買菸,高達五成以上的同學買菸時並不會受到商家的拒絕,至於, 高中職生買菸的方便性更是容易,特別是自行買菸者中,有將近七成是不會被拒售的,對此,相與關聯的議題現象,是有它綜融思辨的論述空間。

首先,來自於依法行政的必要作為,包括有根據「菸害防制法」第13條及第29條規定,違法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最高可處5萬元以下罰鍰;再者,依據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3條的第3項規定,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兒童及少年,其施行細則第11條第2項則是進一步規定,供應上開物品者,對接 受供應者是否已滿18歲有懷疑時,應請其出示身分證明,無身分證明或不出示證明者,應拒絕供應,以此觀之,何以會有五成的國中生和七成的高職生,逕自買菸 舉止,不僅店家毫無防備更有如探囊之物般地反諷『徒法不足以自行』的運作失靈和結構限制。准此,在這裡的論述真義,除卻在法治教育的觀念宣導上宜多所強化 外,要如何增加購菸行徑的交易成本和機會成本,是有它配套性思考的必要。

事實上,僅就買菸一事本身所糾結包括菸品 (product)、售價(price)、通路(place)以及促銷(promote)的相關環節,現行的防範機制,早已運作多時了,只不過,當出現吸 菸的年紀更為年輕化、女性吸菸人口的快速竄升以及吸菸後果的多重惡質化等等的變遷趨向,這又何嘗不是突顯「菸品」是否還是一項重要的依附憑藉?而關乎到菸 捐與菸稅的「售價」,是否能夠達到以價抑物的消極目的?至於,小吃攤販的另類「通路」,要如何落實禁售菸品的把關作用?以及資本主義的龐大商機及其無所不 在的促銷手法,又豈是道德勸說或感官震撼就能夠迎刃而解的?冀此,從禁菸而來的拒菸、反菸或是不抽吸,都有必要在政策定調、法令研修、行政規範、業務協 調、禁售服務以及成本代價上,重新調整解套和配套的對應措

施,畢竟,當反菸和吸菸已然是一項肅殺氣氛的對立關係,那麼,要如何找到次佳選擇的權變方案?連帶地,各司其職的禁菸措施,又要如何回歸到不想抽菸、不要抽菸、不必抽菸以及不應該抽菸的整體身心照顧上?

總之,推出包括『停』(停止銷售菸品給未滿18歲的青少年)、『看』(仔細觀察顧客是否滿18歲,如有懷疑,先查明身分證明文件)以及『聽』(委婉告知相 關法令規定、並請顧客耐心聆聽)等三大步驟,以提醒菸品販售業者在賣菸之前所可以運用到的小技巧,但是,表相禁售的「行為」要如何還原回到怎麼看待吸菸行 徑的「認知態度」?個別的吸菸舉措要如何回應集體次文化的從眾壓力?以及要如何破解『徒法不足以自行』背後的迷思和弔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