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11日公布從今年720日起,一改往年全國「齊頭式」的住宅租金補貼,依不同地區劃分為3千元至5千元不等的4種租金補貼,並放寬受家暴、性侵受害者租屋補助條件。內政部表示,今年度住宅補貼預計720日至828日受理申請,提醒想要申請的民眾,可向戶籍所在地縣市政府申請。

 

內政部部務會報11日通過「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補貼金額從過去齊頭式每人每月4千元,改為台北市5千元,新北市等5縣市4千元,台南市等各縣市32百元;外島及其餘縣市等3千元4種方案。弱勢家庭租屋補貼戶數也將從103年的25千戶增為5萬戶。

 

內政部長陳威仁日前曾表示,盼望105年度能將租金補貼擴大到61千戶,整體預算估計約20億元,目前以極力推動該計畫,並擴大一萬多戶的補貼額度,而現在尚待府院核定。

 

「為了把餅做大,今年起地方政府負擔14成經費。」營建署組長王安強說,此外,方案規定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優惠存款額度,依不同地區調整為最高250萬元、230萬元及210萬元3種優惠貸款。

 

內政部強調,為落實協助經濟與社會弱勢家庭,「家暴、性侵受害者」、「單親家庭」、「獨居老人」、「65歲以上,未滿75歲」、「75歲以上」、「三代同堂」、「重大傷病者」與「低收入者」等較為弱勢族群,修正評點基準表的評點項目或評點權重,給予特殊加分,將讓這些弱勢族群的申請案件更容易通過審查。(時事新聞來源:台灣醒報,2015.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