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順民

中國文化大學社會福利系教授

中華民國晴天社會福利協會理事長

    自從國際以及島內逐漸形塑以蔓延成一種低迷的發展樣態,這使得包括18趴、月退優遇等等軍公教的似從福利,仿如過街老鼠般的動輒得咎,就此而言,由總統出面所召開的年金改革會議,除卻用以提高至國家安全層級外,亦隱含諸多的社會安全思考。

    首先,標舉出包括財務健全、社會安全、世代包容以及務實穩健在內的未來改革原則,這何嘗不是用以凸顯出當前從經費不足、行業不平到世代不均的運作限制,就 此而言,年金措施的改造工程自然不可能是一朝一夕便可完成的,也就是說,漸進式的體制內變革,理應是年金再造措施的基本態度,而非是強調一次到位的革命模 式,特別是任何的策進作為,都不應該徒然造成軍公教與非軍公教族群兩造之間不斷被擴大的人身隔閡,不過,即使如此,還原回到基本的提問,還是在於:何以一 套期待可以長治久安的年金制度,為何會淪落到如此的不堪?對此,漠視年金制度運作所該實有的理性模式,這才是問題癥結之所在,也就是說,過度的政治權謀、 被誘發的民粹主義到相互競價的政策性賄選,終究使得年金制度成為無以復加的悲劇下場!

    其次,揭示以朝『多繳、領少、晚拿』的方向修訂,但是,這當中還是存在著諸多有待進一步廓清的地方,比如說:『多繳』的用意還是要回歸到費率精算原則的社 會保險精神,藉此呼應財務自主的運作基調;至於,『領少』的目的不在於從確定給付制以回歸到確定提撥制,而是該種退休之前與之後的所得替代水準,是否可以 達到規避風險的消極作用;最後的『晚拿』則是要嚴肅看待不同職業年金之於經濟安全保障效果所造成的階層惡化情形。准此,在這裡的論述真義乃是在於透過年金 議題以彰顯出社會保險制度的概念內涵,像是從規避風險、強制納保、繳費自助、大數法則、精算原則、有限給付、最低保障、社會移轉、國家責任到世代連帶等; 連帶地,關乎到社會保險體系的權利、義務,又要如何在個人利益與社會責任之間,取得某種的衡平關係。或許,『多繳、領少、晚拿』其所對照的是在模糊掉先盡 義務再享權利的前提底下,逕自思吋是否可以少繳一些、早點退休和多領多一些、領久一點!

表:三層式老年經濟保障模式

目標 再分配+共同保險

 

儲蓄+共同保險

 

儲蓄+共同保險

 

型態 需資產調查、提供最低年金保證或定額給付 個人儲蓄制度或員工退休金制度 個人儲蓄制度或商業保險儲蓄制度
財源 透過稅收或保費方式 完全提存方式 完全提存方式
層次 強制性社會安全制度

(第一層)

任意性員工退休金制度(第二層) 自願性商業保險儲蓄制度(第三層)

資料來源:詹火生、林建成(2012)「談『三層年金制度』改革」,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國政分析第101-25號。(檢索日期2012.11.22)

    誠然,過於強調年金制度的福利功能甚或是摻入津貼概念,自然會讓「福利」的真義有所走樣、變調,畢竟,「福利」(welfare)一詞隱含的是「福祉」 (well-being)與「利害相關」(stakeholder)的雙重意義和拉扯關係,亦即,在追求個體福祉的同時,亦不能忽略外部性所可能招致產生 的衝擊影響,比如說:在福利依賴與道德危險的人性誘因結構底下,任何一個人的私念小貪,除了會產生資源排擠效應外,長久下來,世代之內的行業不平以及世代 之間的跨代不均,這才是問題爭議之處,就此而言,要如何扣緊本質、性質、體質以及自助、互助、協助的關照面向,藉此思索從年金給付、社會保險制度到社會安 全體系之間的貫通與落差:連帶地,攸關到年金的變革改造,其所直指的是更應該是關乎到多層次經濟安全保障根本提問,畢竟,一定保障的基礎年金、附加性質的 職業年金以及市場屬性的商業年金,三者之間的比例乘數和多樣組合,這才是用以破解從所得維持到規避風險之經濟不安全的根本對策!